浙江区县级城投首发新增
2024年7月18日,新昌县高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成功发行,发行规模8亿元,为首发新增案例,其募集资金用途为偿还子公司到期的公司债券本金。
该案例属于母公司首发新增,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其合并口径子公司到期公司债券的情形。
一、发行人主体情况
发行人新昌县高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体评级AA+,全资股东为浙江省新昌县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主体评级AA+,发债主体,万得城投),实际控制人为新昌县国资委,发行人为万得城投。
1、股权结构
2、收入结构
(1)原水销售板块:发行人原水销售业务由二级子公司浙江钦寸水库有限公司负责实施,主要是将钦寸水库中的原水销售给宁波原水有限公司并获取相应的原水销售收入。基本可以认定为市场化销售收入。
(2)土地开发板块:发行人的土地开发业务由子公司新昌县工业园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债主体)、新昌县高新园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债主体)承担。
公司土地开发投入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筹资所得,土地整理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交由土储中心进行挂牌出让。每年末,根据政府部门出具的收入成本确认单,按照土地开发实际投入成本加成一定比例确认当年土地开发业务收入,相关款项由新昌县财政局支付。大概率被认定为城建类收入。
(3)物资销售业务:发行人从供应商采购材料销售给客户,根据采购合同确认采购价格,根据销售合同约定的价格确认销售收入,在客户取得货物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发行人一般给予合作企业1-2个月的应收账款账期,公司根据产品价差获取利润。
(4)其他板块:涵盖电力销售、租赁服务等。(市场化销售收入为主)
综上,从收入构成来看,发行人具备一定的产业化市场销售收入,如果仅考虑将土地整理开发、代建和安置房认定为城建收入的话,该发行人2023年城建类收入占比符合335标准。但从报告期内看的话,还是不太符合335标准。
3、资产结构
从资产构成看,截至2023年末,存货资产占总资产比重高达53.01%,以代建类资产为主。之所以被认定为万得城投,较大原因与其城建类资产构成也有关系。
二、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8亿元,用于偿还发行人并表内子公司新昌县工业园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到期的公司债券“21新园01”。
属于母公司首发新增,用于偿还子公司到期公司债券本金。
三、审核情况
受理时间:2024-03-29
获批时间:2024-04-26
发行时间:2024-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