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后的养老金7月底前发放到位

2024-07-24 11:13:05 - 江苏省政府网站

转自:梧州发布

记者日前从市人社部门获悉,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后,我市人社部门认真组织实施,调整提高的基本养老金将于今年7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惠及全市约17万名退休人员。

据了解,此次调整范围为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2023年12月按规定核定基本养老金并从2024年1月起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以下统称退休人员)。

调整办法和标准分为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其中定额调整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0.5元。而挂钩调整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缴费年限挂钩,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不含折算工龄)增加基本养老金,即每满一年(累计缴费月数换算为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0.8元;二是基本养老金挂钩,退休人员按本人2023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34%增加基本养老金。

以市民杨女士为例,2023年12月已经年满60周岁,每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1800元,缴费年限为15年,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其中定额调整部分为30.5元,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为15年×0.8元=12元,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为1800元×1.34%=24.12元。因此,此次杨女士的基本养老金共计增加30.5+12+24.12=66.62元。

此外,此次政策对不同年龄段的退休人员进行了适当倾斜调整。其中,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超过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增长1周岁每人每月增加2元,在此基础上,对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80周岁以上的年龄区间每增长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1元。2023年12月前在广西艰苦边远地区(我市为蒙山县)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元。

以市民王奶奶为例,2023年12月她已年满85周岁,每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3200元,缴费年限为25年,此次调整后她的基本养老金增加了93.38元,另外的高龄倾斜调整部分为(79-69)年×2元+(85-79)年×3元=38元,因此王奶奶的基本养老金共计增加131.38元。

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未达到广西2024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不足部分予以补足。

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1至7月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于7月底前发到位。从8月起,基本养老金按调整后的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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