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资料征集启事

2024-07-24 19:01:43 - 佳木斯政务

转自:佳木斯政务

为发挥政协文史资料“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的重要作用,宣传人民政协的光辉历程,充分展示我市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履职成果,根据佳木斯市政协关于建设市政协文史馆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协文史资料征集工作。

一、征集内容

1.党和国家领导人、省委省政府领导及全国政协、省政协领导同志视察佳木斯的相关史料,如文字、图片、音像、图册、出版物等,关于佳木斯工作、政协工作的讲话、指示、批示、题词等。

2.建国以来佳木斯市取得的重大成就、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中与政协有联系的文稿、年鉴、图书、刊物、老照片、音像资料及其它实物等。

3.反映佳木斯市历史文化中体现政协作用及协商民主精神内涵的人文历史、学术研究成果。

4.反映佳木斯市政协成立以来的重要会议、重要事件、重要活动及知名民主人士工作的文献、著作、报告、提案、图片、音像资料、手稿、报刊、证章、电文、实物、字画、信函、日记等。

5.反映佳木斯市政协文史资料工作开展情况的图片,各级领导关于文史资料工作的讲话手稿、题词、批示;有重要史料价值的文史资料手稿;文史资料工作发挥存史、资政、团结、育人功能的典型事例图片,具有保存价值的实物资料等。各县(市)区政协文史资料,以及各县(市)区编印、出版的政协志、画册、委员风采资料等。

6.反映各个历史时期市委、市政府等领导对政协工作的讲话、指示、批示、题词、照片等。

7.市直有关单位、部门办理落实政协提案的文件以及办理过程、效果的文字和照片等。

8.反映各个历史时期社会各界政协委员的事迹材料、照片等;与佳木斯政协相关的有史料价值的手稿、函电、日记等。

9.反映佳木斯政协历史文化底蕴的图书、刊物、音像资料等。

10.在佳木斯的全国、省、市、县级政协委员的宣传报道材料、照片、荣誉、艺术作品、重要手稿等资料。

11.个人或集体所获得的反映佳木斯市政协发展历程及成果或荣誉的奖杯、奖状、牌匾等。

二、征集方式

对于具有文史价值的照片和实物文献资料,主要采取以下几种征集方式:

1.无偿移送:征集范围内的文史资料,属于国家所有的,持有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移送。

2.无偿捐赠:属于集体、个人所有的,鼓励所有人捐赠。对自愿捐赠有关文史资料的,视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出版展出时署名、颁发荣誉证书、收藏证书、赠送复制件、举行捐赠仪式,以及必要的补偿性奖励等不同方式致谢。

3.有偿让售:对于所有者不愿无偿提供的文史资料,由佳木斯市政协组织专家评审鉴定,一经采用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报酬,不予采用的一律退还。

4.寄存代管:对于比较珍贵的文史资料,所有者不愿意捐赠、出售的,但由于其保管条件差,政协文史馆提供寄存或者代管服务,其所有权不变,并酌情给予一定的报酬。

5.复制原件:对于特别珍贵的实物文献资料,所有者不愿意捐赠、出售、寄存的,可采取对原件仿真复制的方式进行征集,并酌情给予一定的报酬。

三、征集要求

1.遵循亲自经历、亲眼所见、亲耳所闻的“三亲”原则,突出统战性、史料性、可读性的“三性”特色,资料内容要真实、具体。

2.提供照片、图片、实物资料、音像资料时请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件、主要参加人的姓名、时任职务、拍摄(提供)人姓名、现从事职业等。

四、征集时限

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9月底。

五、联系方式

地 址:佳木斯市长安西路816号市行政中心一号楼1036房间

联系人员及电话:  

吕 平 13803656808

李世涛 13846189757

资料征集电子邮箱:

jmszxdyk@163.com

政协佳木斯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22日

文史资料征集启事

编审:丁兆勇

编辑:徐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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