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见湾区丨扩至80家,深圳驰而不息推动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
广东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研究员钟鸣 近日,深圳市发改委会同市教育局正式公布深圳市第二批试点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名单,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等29家企业入选。自2020年起,深圳市启动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试点的相关工作,首期共有51家企业入库。
本轮在申报企业范围和条件方面基本延续了首批次的相应标准,并呈现出三个新特点:一是行业类别有所铺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仍占大头,消防设施等应急领域及赛事组织策划、资本市场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领域也有典型企业入库。同时,第二批次契合区域经济发展需求,新增“人工智能”作为重点建设培育领域,商汤科技入选。二是企业生态持续优化。相较于首批次以上市公司、大型龙头企业和央国企为主,第二批次的入库企业更侧重于独角兽和高成长企业。一方面延展了政策对中小企业的覆盖面,另一方面也考虑到不同体量企业分布于产业链多个环节的情况,推动形成优势互补的企业生态格局和梯级化的产学研合作体系。三是院校合作半径进一步拓展。首批入库企业主要与1-2家院校建立产教联合体,合作对象以深圳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等本土院校为主。随着产教融合的不断深入,企业逐步拓宽合作院校范围。在数量上,本次入库企业平均合作院校3.7个,其中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是与多达11所大学、高职、中职、技术学院开展校企合作。在区域上,第二批次的入库企业也与湖北、四川、江苏等地区学校建立合作,拓展多层次的高素质人才来源。
企业是产教融合的重要一极,承担着实践导师和教学场景的供给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方、创新应用成果的转化方等多重身份。长期以来,产教融合面临“校热企冷”“校主企辅”等情况,为提高企业积极性,深圳从三方面寻求破局之道:其一是从法律上予以规范。《教育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深圳职业教育高端发展争创世界一流的实施意见》将“出台《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教育条例》”纳入深圳市级任务清单。深圳市教育局2020年底已就《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教育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今年年初,深圳市司法局再次公布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将立法工作提档加速。其中特设“产教融合”章节,对企业培育与认证、收益分配等备受关注的问题以法律形式予以明确。其二是从政策上系统支持。深圳先后出台《关于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意见》《深圳市职业教育校外公共实训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并积极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促使参与产教融合的企业能获得税费、空间等实质性优惠。其三是从模式上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引导学校围绕产业和企业需求调整育人模式,并推动企业深度参与从专业设置、课程标准制定到成果产出的全过程,由此总结形成的“六个共同”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模式,也成为国家发改委发文推广的深圳经济特区创新经验做法之一。
产教融合是促进人才链、教育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的必然要求,校企合作则是其中的核心路径。今年6月,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同样提出了“提升融合深度”的要求,并特别强调关注教育与产业是否形成了良性互动关系。为此,深圳一方面应继续搭建资源协作平台。探索政府统筹下的“一集群一矩阵”,将同一产业链上的代表性大中小企业和由普高、中职组成的基础普及序列,以及由高职、专业型本科、硕士、博士点组成的职教集团结合起来,灵活共享实践资源和人才信息。另一方面,严格执行动态监管机制。首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将于今年年底面临复核,可借此剔除其中经营状况不佳,未形成良好示范效应的企业,并从企业受益和承担公共责任等方面对典型案例进行推广示范。
(作者:钟鸣编辑:王晓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