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密:落实“首违不罚”推进“柔性执法”让营商环境更有“温度”

2023-08-24 14:34:11 - 司法部

转自:司法部

山东省高密市司法局秉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工作理念,以“首违不罚”为切入点,深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探索触发式监管、“沙盒监管”,推广“企业安静日”,以柔性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温度,持续改善法治营商环境。

一、法治理念守正创新

一是统一清单,“首违不罚”制定有“尺度”。对照《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组织各执法部门及时调整2021版“不罚、轻罚”清单中不符合发展需要、争议较大事项。结合全市涉企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实际,对不在原清单范围内但市场主体有迫切需要的事项,经评估后及时纳入。

二是注重公正,“首违不罚”执行有“限度”。全面摸清全市涉企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综合运用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在法定权限内给予行政相对人容错纠错空间,让市场主体实现自我纠错,避免“一罚了之”,提升市场主体自主合法合规经营意识,实现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社会效果。同时,以执法监督检查为契机,重点围绕企业关注度较高的市场监管、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领域开展监督检查,破解涉企执法中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自清单公布以来,全市累计适用“不罚、轻罚”办理案件1168件、1215万元。其中免罚1020件、561万元;减轻处罚148件、654万元。

三是强化宣传,“首违不罚”落实有“温度”。市司法局积极开展专项宣传,依托服务企业专员走访、“谁执法谁普法”等活动开展专题讲解,聚焦执法热点问题及复议案件审理实践,研究将“超食品经营许可范围经营冷食类食品”“洗染经营者未按规定备案的行为”“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未按规定备案的行为”3项内容纳入涉企“不罚、轻罚”清单的可行性、必要性,营造落实“不罚、轻罚”的宣传氛围。

二、柔性执法释惠商企

一是从“强制遵从”向“善意提醒”转变。执法机关秉承“民本”理念,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减少进户执法次数,积极运用风险提醒、发放告知函等,督促企业自查问题,主动申报。如生态环境部门对于安装了治污设施智慧用电监控的企业,因监控设备故障造成的数据不上传等问题帮助企业联系运维机构排障维修。税务部门探索说理式执法模式,制定说理式执法文书规范,对逾期缴纳税款、发票丢失、虚开发票、未按规定保管账薄及记账凭证等作出处罚前,向相对人说明违法事实、适用法条、裁量依据,尊重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相对人对税务执法更加积极配合。

二是从“被动罚款”向“自我纠错”转变。秉承文明执行理念,积极落实“预处罚”措施,对被执行人发出的“惩戒预警”既督促履行也兼具教育性,在维护申请执行人利益的同时,给予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机会,减少了执行成本。如今年上半年,市场监管局积极运用“红黄牌”警示制度,对60家药店给出红牌4次、黄牌56次,使其知错并主动改正,增强当事人的自律守法意识。同时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角度宣传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的主要做法、典型案例和实施效果。

三是从“自由裁量”向“科学精准”转变。“首违不罚”不意味着放任不管,何时采用“首违不罚”,对行政机关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提出了更高要求。在“首违不罚”的情形界定、增加“首违不罚”的可操作性及规范免罚清单、免罚执法流程等方面,做实做细,防止“首违不罚”制度产生“尺度不一”“畸轻畸重”。此外,建立定时回访、重点事项公开、“首违不罚”结果定期公示、违法违规从严究责等机制。如在定期公示上,对“首违不罚”对象模糊公开、执法内容正常公开的方式,及时公开“首违不罚”信息,防止有人拿“首违不罚”当“护身符”。

文章来源 | 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编辑丨郭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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