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宁安市市场监管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措施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08-24 17:26:15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8月22日,黑龙江省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措施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黑龙江省宁安市市场监管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措施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宁安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中,检出宁安市盛鑫龙生鲜超市销售的尖椒(辣椒)、沃柑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宁安市盛鑫龙生鲜超市销售的尖椒(辣椒)、沃柑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检验,宁安市盛鑫龙生鲜超市销售的尖椒(辣椒)(购进日期2023-06-07)不合格检验项目为噻虫胺;沃柑(购进日期2023-06-06)不合格检验项目为苯醚甲环唑。

经营者信息:宁安市盛鑫龙生鲜超市,经营者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向阳小区明泽学府3号楼门市。

(二)风险控制措施: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经调查,宁安市盛鑫龙生鲜超市购进该批次不合格尖椒(辣椒)30公斤、沃柑22.50公斤,都已全部销售,经营者已组织召回,尚无召回产品,相关线索已移交种植地农业农村局。

二、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情况

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7月4日对宁安市盛鑫龙生鲜超市进行了立案调查。宁安市盛鑫龙生鲜超市销售不合格尖椒(辣椒)、沃柑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因其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因此,对当事人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宁市监处字【2023】061号)。

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2日

2批次不合格食品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样品名称

购进/购进日期

不合格项目

标准值

检验结果

检验机构

1

/

宁安市盛鑫龙生鲜超市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向阳小区明泽学府3号楼门市

尖椒(辣椒)

2023-6-7

噻虫胺mg/kg

≤0.05

0.15

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2

/

宁安市盛鑫龙生鲜超市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向阳小区明泽学府3号楼门市

沃柑

2023-6-6

苯醚甲环唑mg/kg

≤0.2

0.41

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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