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海关查获违规携带烟花爆竹4752发
2024-08-24 22:40:12 - 南宁晚报
近日,南宁海关发现一辆自友谊关口岸出境的货车驾驶室机检图像异常。经现场关员登临检查,当场查获未申报烟花爆竹11箱,包括3卷鞭炮,132盒烟花(共4752发)。
海关提醒:烟花爆竹属于《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列明的第1类危险货物(爆炸品),国家对烟花爆竹的运输、储存都有严格的规定,同时必须符合国家对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的相关规定要求,且须经相关部门许可并在取得相应资质的口岸方准出口。对于以瞒报、伪报、夹藏等违法手段出口烟花爆竹等危险品的行为,海关将予以严厉打击。
编辑|劳方
校对|韦一璞
审核|奚林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