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组织信“政治骗子”!高连珠落马
据江西“廉洁抚州”消息,9月22日,抚州市警示教育大会召开。会上通报了有关典型案件,播放了警示教育片《“迷失者”的歧途》。
会后,金溪县委书记张文贵谈了体会:会上通报的典型案例触目惊心、发人深省,教训十分深刻!
他表示,金溪县委坚决拥护市委、市纪委市监委对高连珠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彻底肃清恶劣影响。开展以高连珠、黄钦华、黄云凯为“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活动,强化以案明纪、以案释法,教育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高连珠此前曾任金溪县县长、县委书记。
2022年11月15日消息,高连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2023年6月1日消息,高连珠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经查,高连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搞“七个有之”,在党内搞团团伙伙,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弃守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不信组织信“政治骗子”,严重破坏任职地方政治生态;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购物卡,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违背组织原则,欺骗组织,任人唯利,严重破坏选人用人风气;为官不廉,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参与投资;背离为民服务宗旨,漠视群众利益,能解决而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放任辖区企业违法用地、未批先建;把主政地方视为“私人领地”,甘于被“围猎”,与不法商人结为“利益共同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此外,审查调查中还发现高连珠涉嫌高利转贷犯罪问题。
高连珠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抚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抚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高连珠开除党籍处分;由抚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将其涉嫌高利转贷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高连珠简历
高连珠,女,汉族,1969年11月出生,江西广昌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87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年08月至1993年07月,广昌县尖峰小学教师;
1993年07月至1997年12月,广昌县委宣传部干部;
1997年12月至1999年04月,共青团广昌县委副书记;
1999年04月至2002年01月,共青团广昌县委书记;
2002年01月至2003年01月,广昌县计生委主任;
2003年01月至2005年09月,广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05年09月至2006年06月,广昌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6年06月至2010年11月,黎川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0年11月至2013年09月,广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2013年09月至2016年08月,抚州市委老干部局局长;
2016年08月至2016年10月,金溪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16年10月至2019年07月,金溪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9年07月至2021年07月,金溪县委书记;
2021年07月至2021年11月,换届待安排;
2021年11月至2022年11月,抚州市统计局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