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乐品上海”餐饮消费券活动商户报名的公告
转自:上观新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4〕18号)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市促进服务消费提质扩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24〕5号),经市政府同意,本市将发放“乐品上海”餐饮消费券。现就商户报名事宜公告如下:
报名商户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上海从事餐饮行业经营且相关证照齐全;
(二)未被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商户须配备POS机、扫码墩、扫码枪等被扫收银终端;
(四)保证支付方式的商户号与终端号均仅在上海地区门店核销,不存在多省市共用同一编号的情况。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23日至11月17日。
具体安排如下:
1.9月23日至9月25日(含)报名且符合条件的商户于9月28日纳入第一批参与活动的商户名单。
2.9月26日至9月28日(含)报名且符合条件的商户于10月1日纳入第二批参与活动的商户名单。
3.9月29日至10月5日(含)报名且符合条件的商户于10月12日纳入第三批参与活动的商户名单,以此类推每周更新参与活动的商户名单直至活动结束。
(二)报名入口
1.报名页面链接:
https://smbp.unionpay.com/xwmcs/activityenroll/index.html#/marketdetail?acno=0000008221
2.报名页面二维码:
商户需按照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乐品上海”电子消费券活动商户承诺书》,承诺书需签字盖章。
商户须在通过遴选确定的消费券发放平台中至少一家平台核销电子消费券。
通过遴选确定的消费券发放平台公布其可核销电子消费券的商户名单。
活动期间,商户应按照要求开展活动,配合做好营销宣传;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增设电子消费券使用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电子消费券套利行为。
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该商户参与电子消费券活动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