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元起拍雪碧?这还不是金额最小的

2024-09-24 03:08:00 - 三湘都市报

日前,江苏一家法院因拍卖一瓶4.2元的雪碧冲上热搜,不少网友发出疑问“这么便宜的东西也要拍卖吗”。在湖南,也有不少这样小额的拍品,2元2个的计算器,4元的老年手机,起拍价1元的茶杯57人次竞价购买,最终以2.9元成交。

不少人抱着“捡漏”、凑热闹的心态参与拍卖,认为法拍物品性价比高,但司法拍卖没有“七天无理由退货”之说,悔拍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湖南法院多次成交小额拍品

起拍价1元的U盘,保证金0.2元,加价幅度0.5元,经过3人次竞买,最终以2元成交,这是常德津市市人民法院曾成功拍卖的一个拍品。9月23日,三湘都市报记者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阿里司法拍卖、京东司法拍卖等多个平台了解到,这样起拍价低的拍品还有不少。

浏阳市人民法院的拍品中,一个起拍价1元的茶杯,有18人报名参与竞拍,经过57人次竞买,最终以2.9元价格成交。

今年5月,永州新田县人民法院“上架”了一批起拍价4元的手机,这些手机均为老年机,部分手机成功拍卖。法院特别提示,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

在湖南法院即将开拍的商品中,有多台起拍价不足百元的手机,起拍价1元的翡翠项链,100元的戒指等。尽管还没开始拍卖,已经吸引多人围观及报名。

记者留意到,多地法院在拍卖须知中均提示,法院和拍卖辅助机构均不保证拍卖标的能正常使用,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物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资料等,不承担正品保证、瑕疵保证。比如一部起拍价40元的手机,介绍页面称没有手机充电器,不确定能否开机。

法官:理性参与网络拍卖

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贺靖介绍,法律没有就被执行人资产价值高低作为法院能否执行的依据。对于被执行人的财产法院要合理选择执行,既要通过强制执行的手段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要合法合理选择执行财产。当被执行人有多宗资产时,需要选择对被执行人影响小的,在执行中也要保障被执行人的生活权利。被执行人生活所需且价值不高的必需品、消费性物品,在执行中要审慎甄别出来。

贺靖提醒,网友们参与网络司法拍卖前,一定要认真阅读竞买公告,对处置物品的评估价格、起拍价、保证金以及物品瑕疵等都需要有详细了解,同时,理性看待法拍的资产。

“有的人抱着‘捡漏’的心态,认为法拍的物品性价比高,但司法拍卖没有七天无理由退货之说,竞拍成功就视为买卖合同成立,认可拍卖风险。如果悔拍,需要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贺靖说,法院不是出让方,而是依照职权处置资产,最尽职的调查也不能排除可能存在的瑕疵,而且绝大多数的拍品都是被执行人持有或使用过的,司法拍卖物品大多是以现状予以显示,交付内容在拍卖公告中予以公示。司法拍卖中二手资产较多,建议竞拍之前多对实物进行了解,向拍卖公告中公示的辅助拍卖机构或法院案件办理人员咨询,慎重考虑后参与竞拍。

■文/视频 三湘都市报全媒体记者 虢灿 通讯员 曾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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