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检察:探索“公益诉讼检察+行政执法”模式 破解“飞地”生态保护难题
今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问题予以公益诉讼立案。珠江两大门虎跳门、崖门水道是流经珠海市斗门区和江门市新会区的珠江西岸重要入海水道,具有重要的经济、生态和文化旅游资源价值,沿岸分布有多处“飞地”(即属于本区管辖但不与本区毗邻的土地)。
斗门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自2021年8月以来,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大环村沿岸的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福安飞地”上长期存在冲滩拆船(拆船加工场非法拆船行为),大量拆解后的含油废钢、水泥块等固体废物露天堆放在滩涂上,严重危及周边水、土壤生态环境和农业养殖生产,影响防洪安全,损害公共利益。
鉴于“福安飞地”冲滩拆船行为涉及斗门区、新会区两地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斗门区院遂依托珠海、中山、江门三地检察机关联合签订的《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区域协作的意见》及斗门区院、新会区院两地检察机关联签的《关于建立虎跳门、崖门水道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与江门区院组成检察官联合办案组,联合开展现场勘查、无人机航拍、核查土地性质等调查取证工作,并同步对案件事实及焦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
2023年5月12日,斗门区院与新会区院就本案召开联合公开听证会,召集了珠海、江门两地的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务部门及属地镇政府参加,并由两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环保领域“益心为公”志愿者共同担任听证员,为案件的高质效办理提供专业听证意见。会后,两地检察机关依据听证意见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及时依法履职,责令当事人对废船拆解场现场进行清理。目前,现场已完成清理,环境指标基本恢复正常,并启动复绿。困扰当地村民及养殖户近两年的违规冲滩拆船问题得以解决。
为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流域治理中的独特作用,6月21日,在斗门区院、新会区院联合举办的“福安飞地”案联合磋商会上,两院联同两地生态环境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水务部门及属地镇政府达成一致磋商意见,共同签署了《守护虎跳门、崖门水道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工作协作机制》,为共同推进虎跳门水道、崖门水道跨区域共管共治,突破管理壁垒,守护绿美大湾区建设开出了治理良方。
该案的成功办理,为如何厘清“飞入地”和“飞出地”相关行政机关监管职责并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职、如何破解“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行”流域综合治理难题提供了实践样本,也为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提供了经验模式,本案被省院评为“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相关经验被《人民日报》、新华社等报道。
来源:斗门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