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在线】加强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治理 需协同发力

2024-09-24 09:58:53 - 中国对外贸易杂志

【法律在线】加强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治理 需协同发力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与人类生产生活深入融合,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层出不穷。网民用户在享受便利的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的威胁。网络服务质量、网络信息安全、网络生态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对互联网行业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立足行业管理职责定位,从健全政策标准、整治突出问题、加强技术手段、推动协同共治四方面,扎实推进APP治理和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下称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副局长邵道新在日前举办的2024中国互联网大会个人信息保护论坛上指出。

各方合力开展更多行业实践

随着数字经济中对于信息的广泛收集和应用,个人信息泄露以及不正确使用或者传播问题也愈发突出,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成为了当前的一个迫切任务。互联网行业的个人信息使用领域面临着更高的合规要求,需各方合力开展更多行业实践。

邵道新指出,近年来,工信部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开展信息通信服务感知提升行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加强APP全流程、全链条治理,推动用户服务感知和行业管理能力“双提升”。工信部组织发布《电信和互联网服务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技术要求》国家标准和系列行业、团体标准,不断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体系。

工信部还常态化开展APP技术检测,持续整治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强制索取权限、“摇一摇”乱跳转等侵害用户权益的问题。今年以来,工信部累计责令相关单位整改违规APP1712款,公开通报506款,对整改不到位的78款进行下架处理,不断净化移动互联网服务环境。推动建设APP检测及认证公共服务平台,不断提升APP监测检测、风险预警、溯源认证、数据挖掘等技术能力。构建APP认证签名体系,推动应用开发者、分发平台对APP进行签名,帮助用户提高对仿冒、不良等风险APP的识别能力。发布个人信息保护“智御”AI大模型,为APP开发运营、检测防护、政策解读等提供智能化服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二级巡视员李东卫表示,市场监管总局始终高度重视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指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规定,坚决查处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权利的经营行为,依法受理和调解相关消费纠纷,取得显著成效。在推动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时候,特别加上了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不得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不得采用一次概括授权、默认授权等方式,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与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个人信息;在处理敏感个人信息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保障消费者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知情权、决定权等。

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秘书长裴玮表示,互联网协会将继续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做好政府、企业、网民的桥梁和纽带。强化数据安全投诉处理工作,畅通和规范投诉平台,及时受理和处理投诉,加强对信息的分析应用;探索建立高效协同的网络不良信息处置体系,实现个人信息保护的投诉受理和处置能力快速提升;推动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实施行业自律规范和公约,助力构建良好网络生态;积极向网民介绍推广个人信息保护知识等工作,提高国民数据安全意识。

通过治理推动行业发展

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给各行各业带来颠覆性变革,同时也带来了诸多个人信息保护的风险。政府在探索个人信息保护的路径中也推出相应法律条例和保障机制,各研究机构也在探索中做出良好表率、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全球已经有70多个国家出台了800多项关于AI治理方面的政策,而且侧重平衡监管和发展方面。“治理不是目的,是手段,最终达到目的是推动移动互联网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泰尔终端实验室主任马鑫认为,“在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发展情况下,在后期个人信息保护和用户权益保护一定是分不同的领域,同时要分不同的产品。比如说人工智能助手、智能搜索、智能平台、代码生成,它的用户权益保护也应该针对不同的场景有所不同,我们试图精准对用户权益保护方面进行一些画像,制定比较精准的用户权益保护的标准规范。”

当前,信息服务产业高速发展,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仍存在运行机制不顺畅、信息安全防控能力有限的问题,因此,构建多方协同监管保护体系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技术与标准研究所副总工程师臧磊表示,未来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工作需产业链各环节加强协同,从共建服务标准体系、共研隐私权益保护技术、完善监测管理平台、完善协同处理机制等多方面,共同促进难点问题的解决。

个人信息的保护工作是需要全社会不同角色、主体的协同共治,不但公民需要自身意识的觉醒,还需要企业安全管理的保驾护航,更需要建设综合治理平台,构建长期稳定的不良信息投诉受理和处置机制。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副主任史晓霞表示,以行业自律为手段,清理不良信息联动治理机制日趋成熟,覆盖基础运营企业、接入服务企业、域名服务企业应用分发平台,电商平台、社交平台、搜索引擎在内的全网不良信息处理体制已基本成型。12321中心一直为构建便捷投诉渠道,建立高效处置机制,净化信息通信网络,快速响应网民诉求,维护网民合法权益,有效支撑行业监管而努力,希望和各方一起共同促进通信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保护个人信息需要互联网企业和平台履行责任、承担义务、加强自律。裴玮呼吁广大互联网企业能够基于我国网络社会的发展实践,回应时代关切与人民呼声,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顺应变革、积极创新、规范自律、加强管理,进一步打造更安全、更清朗的网络环境,共同维护网络个人信息安全,建设良好的网络生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网络信息安全新需要。

保护工作需久久为功

对个人信息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是构建数字经济社会、加强我国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的必经之路,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国家有关部门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制定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持续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各领域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检查等工作。

总体来看,通过各方共同努力,APP个人信息保护不断得到加强。同时,移动互联网应用数量庞大、创新度高,新应用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问题挑战仍然很多,个人信息保护工作需要长期坚持、久久为功。“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治理体系,加强主动性、预防式、服务型监管,推动APP个人信息保护工作走深向实。”邵道新表示。

李东卫表示,当下,个人信息的利用场景不断丰富,互联网平台处理着基于服务积累的海量个人信息,因此需要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推进国家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建设。要充分利用数字化手段,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提高监测监管的前瞻性、实效性,强化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平台监测、识别预警、分析处置等一体化、穿透式监管,努力实现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避免违法行为产生系统性后果。

同时要加强与网信、公安、工信等部门协同配合,强化政策的协调衔接,切实形成监管合力。同时,加强与市场主体、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注重发挥企业自治、社会监督、媒体监督、公众监督的作用,发挥消费者和舆论的监督作用,督促、引导网络经营者和网络交易平台落实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

裴玮表示:“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依然任重道远,我们还要顺势而为、迎难而上,联合社会各界,共同肩负起维护个人信息安全的重要使命,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发展的机遇,探寻和推动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的发展,共同构建一个安全、可信、繁荣的数字世界。”

来源:中国对外贸易杂志

编辑: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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