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期货”:保费走向市场化发展还有多远?丨“保险+期货”模式十年记 ①
编者按:2015年,我国期货市场服务“三农”新模式——“保险+期货”试点拉开帷幕。2016年以来,“保险+期货”连续八年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
试点十周年,这一模式发生了哪些变化,又面临哪些新机遇、新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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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许爽 张颖国广州报道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农作用,优化‘保险+期货’”。这是“保险+期货”连续第八年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
所谓“保险+期货”模式,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向保险公司购买根据农产品期货价格开发的价格保险产品,将价格风险转移至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同时向期货公司购买场外期权,转移自身承担的价格风险,期货公司对场外期权进行对冲交易,通过交易所的场内期货与期权市场进行风险对冲。
2015年,我国期货市场服务“三农”新模式——“保险+期货”试点拉开帷幕。当前,稳步扩大“保险+期货”模式服务乡村振兴已见实效。中国期货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3月底,“保险+期货”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近1300个县域落地,为18个涉农产品提供风险管理服务,保障价值1900余亿元,赔付金额64亿元,惠及农户近700万户次。
尤其是过去三年多,“保险+期货”迎来爆发式增长。2021年、2022年和2023年风险管理名义本金分别为16.13亿元、40.01亿元及311.37亿元,相对应的承保货值分别为314.78亿元、1078.18亿元及1615.57亿元。
不过,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经过走访及调研发现,目前市场参与主体大多数观点是,要进一步深化“保险+期货”模式,则仍有待通过政府、交易所、期货公司及保险公司等利益相关方协同合作,推动保费结构更为合理化,推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其中。
“保险+期货”连续八年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
早在2015年,大连商品交易所组织动员期货公司与保险公司合作,在国内率先试点“保险+期货”业务模式。从2016年至2023年,“保险+期货”连续八年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
在这期间,“保险+期货”模式逐渐成熟、优化及升级:由最初的交易所试点,到多方机构参与,再转变为政策性财政资金支持,参与农户越来越多,影响范围越来越大。
作为一种创新型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业务,“保险+期货”的业务模式是农业经营者向保险公司购买基于农产品期货价格开发的目标价格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又通过场外看跌期权为承保标的进行“再保险”操作,以对冲价格下跌带来的赔付风险,并将养殖户面临的跌价风险以保险产品的形式转移到期货市场,形成风险逐级传递与化解的农业风险分散机制。
基于价格发现、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功能,“保险+期货”正逐步成为发展各地特色农业、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也成为期货公司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三农”的重要抓手。
以格林大华期货服务新疆阿拉尔红枣为例。农户向中华财险采购价格保险,中华财险同等购买格林大华资本的场外期权,进行再保险;格林大华资本通过期货市场进行风险对冲;格林大华资本期权入场,中华财险向农户出具保单;保险到期,格林大华资本期权平仓,按约定与中华财险进行期权结算;中华财险根据保单约定向投保农户进行保险赔付,解决了价格问题。
从市场来看,“保险+期货”优势在于能够更准确地进行风险定价和管理,提供市场价格风险保护,综合管理农业风险,提高市场流动性和价格发现功能,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据中国期货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4月30日,“保险+期货”模式为大豆、玉米、生猪等18个品种提供了风险管理服务,累计承保货值约1346亿元,项目覆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覆盖农户538.7万户次,农民专业合作社3101个、家庭农场1488个、涉农企业2349个。
短短一年时间,“保险+期货”模式持续扩大。截至2024年3月底,“保险+期货”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近1300个县域落地,为18个涉农产品提供风险管理服务,保障价值1900余亿元,赔付金额64亿元,惠及农户近700万户次。
然而,这种模式也存在一些挑战,如监管框架、信息不对称、产品设计和定价、参与主体的能力和意愿的不足等。
财政补贴及交易所支持有所提升
最近三年来,“保险+期货”迎来爆发式增长。2021年、2022年和2023年风险管理名义本金分别为16.13亿元、40.01亿元及311.37亿元,相对应的承保货值分别为314.78亿元、1078.18亿元及1615.57亿元。
从中国期货业协会每月披露的《期货行业服务实体经济数据》来看,农户(合作社)自缴保费的情况比例略微下降。
若根据2022年1月至6月的保费结构进行统计,农户(合作社)自缴保费的比例为64.63%。而从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项目、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项目来看,农户(合作社)自缴保费的比例分别为31.82%及42.47%。这其中比较大的变化是政府财政补贴保费、交易所支持保费规模所占比例有所提升。
一方面,从交易所的保费支持的变化来看,当前商品交易所根据实际情况推出试点品种,并给予相应的资金扶持。商品交易所要求参保主体自缴保费应不低于项目单位保费预算的10%。
以郑州商品交易所(简称“郑商所”)为例。郑商所在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发布关于开展“保险+期货”试点工作的通知。从相关通知可得知,2023年试点品种为苹果、红枣、糖料蔗、甜菜、花生,项目开展险种包括基于“保险+期货”模式的价格险、收入险。2022年试点品种为棉花、糖料蔗、甜菜、苹果、红枣,项目险种为基于“保险+期货”模式的价格险。2021年的试点品种为棉花、糖料蔗、甜菜、苹果、红枣,项目险种为“保险+期货”价格险。考虑试点品种、项目类型、项目及数量不同,郑商所2021年、2022年至2023年,相关试点工作的支持金额由9200万元、6500万元及1.15亿元。尤其是为支持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2023年郑商所计划与河南、山东、辽宁、广西、湖北等5省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项目,涉及花生、苹果、糖料蔗、棉花与油菜籽等品种,相关项目建设事项将以适当方式另行通知。
另一个趋势是,随着“保险+期货”试点规模的提升,部分省份在提升政府补贴保费的比例。
以贵州的“保险+期货”项目为例。公开信息显示,贵州2022年“保险+期货”项目情况来看,与2021年相比,交易所补贴占比从55.13%下降至14.21%。安顺市政府党组成员、市金融服务中心主任古甘霖透露,贵州省政府充分认识到“保险+期货”、期货交割库(场)建设等是服务“三农”的重要抓手,出台了覆盖全省的“保险+期货”财政支持政策,将“保险+期货”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范围,由省市县分别按40%、20%、10%的比例提供保费补贴。这意味着,贵州财政补贴高达70%,已经是当前“保险+期货”领域中政府扶持力度最高的水平。
不过,因应不同的地方政府的财政情况及农业发展状况,政府财政补贴保费的规模差距较大。
以格林大华期货服务新疆阿拉尔红枣为例。第一师阿拉尔市财政局、郑州商品交易所负责补贴农户80%保费资金,农户自缴20%,向中华财险购买红枣价格保险,由中华财险根据相关规定收集整理农户信息和证明材料,格林大华期货进行收集审查。
此外,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简称:中金所)在延长县全县范围开展苹果“保险+期货”金融帮扶模式为例。早在2018年,中金所便与工商银行密切合作,在延长县实施保险、期货、银行、政府、果农“五位一体”金融扶贫模式。在2021年,郑商所、中期协进一步加大了对延长县“保险+苹果期货”项目的扶持力度。公开信息显示,“保险+期货”模式当中,由延长县县财政出资80%,期货公司出资10%,农户自缴10%,实现投保面积、参保户数逐年递增。
经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调研走访发现,根据农业生产实际和保险业特点,政策性农业保险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原则。
当前,部分保险机构及期货机构认为,交易所给予资金扶持,期货公司捐赠保费或给予项目补贴的形式比较常见,但所涉及的单个项目的资金量并不高。
另一个问题则是,2024年各地政府在积极提升财政政策质效,并以扩大内需、培育新动能、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重点工作,对于财政补贴政策性农险保费的策略不同、资金力度可能会略逊色于2023年。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从保险业内获悉,为了进一步推动“保险+期货”模式项目开展,保险机构建议应加大协调推动政府资金支持,或者努力引入其他外部资金(如社会资本参与),并可积极尝试与当地特色农险联动开展,接入中央财政或省市县级财政资金,合力为农户提供保障。
此外,有保险机构认为,该模式涉及的保险赔付率动辄在100%及以上,希望能降低“再保险”成本,诸如在期权的权利金水平给予一定的优惠及补贴。同时,有保险机构则建议,监管部门应当推动建立更科学有效的评价机制,并探索均衡的农业风险防范机制,以促进该模式的应用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