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5万代言费,一天就变卦!浪莎突发公告:取消与郎朗、吉娜代言合作
1月4日晚间,浪莎股份发布公告表示,因合同相关条款发生变更,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取消与浙江亿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艺人郎朗、吉娜(GinaAlice)签订的《广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
就在前一天晚上,浪莎股份才官宣郎朗、吉娜为公司浪莎品牌担任全球品牌代言人。仅一天之后,代言一事就变卦了。
根据公司1月3日发布的公告,所属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莎内衣”)作为甲方,近日与乙方浙江亿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乙方艺人郎朗先生、吉娜(GinaAlice)女士签订了《广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自2023年3月1日起,到2025年2月28日止,公司广告产品包括使用吉娜代言产品、吉娜郎朗代言产品以及郎朗吉娜夫妻共同代言产品,为公司浪莎品牌担任全球品牌代言人。甲方应支付乙方报酬作为沿用乙方艺人形象代言费用共计为含税275万元(人民币)。
取消合作代言人合作的公告发布以后,立刻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上表示了质疑,有的投资者怀疑浪莎股份有“炒作”之嫌,也有的投资者猜测是不是双方因为代言费没谈拢。
1月3日发布的公告显示,双方之间还存在特别约定,即郎朗夫妻作为明星,属于公众人物,其一言一行需要保持良好形象,不得实施有违法律、社会公德、有伤风化等言行,也不得出现离婚、婚外情等负面报道。否则甲方有权利与乙方终止合作。
然而,1月4日晚的公告并未解释清楚“因合同相关条款发生变更”具体指哪方面的条款。
公开资料显示,浪莎股份主营业务为针织品内衣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有无缝和有缝保暖内衣、时尚内衣、男女短裤、文胸等。该公司采用产品自主设计、生产外包,结合自主生产、直营销售的经营模式。
在业绩方面,浪莎股份2022年前三季度实现营收2亿元,同比降19.5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03.85万元,同比降37.76%。对于业绩下滑,浪莎股份解释,公司产品主要销售地长三角地区物流不畅,加之消费低迷,旧货积压待处置,致使公司销售收入下降。
而关于品牌代言人方面,早就有投资者给浪莎股份“出谋划策”过。今年4月份,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上提出,浪莎是一个好品牌,业绩理应更上一层楼,公司就是缺少一个好的代言人,建议找刘畊宏或者谷爱凌进行代言。这位投资者还对后续进行了追踪关注,6月份再次于互动平台上留言,询问代言人可能性,不过公司回复暂时不考虑找刘畊宏进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