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继续延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有效期的通知

2023-01-05 14:28:22 - 中国质量新闻网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继续延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有效期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甘肃矿区住房和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减轻企业负担,保障企业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经研究,决定继续延长我厅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上述资质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企业可持原资质证书用于经营活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事宜有新规定的,我厅将按要求及时调整公布相关政策。

联系电话:0931-8929550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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