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大变局之年!财政部连续表态:撤销“空壳类”融资平台 强化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债务融资管控

2023-01-05 21:03:11 - 投实APP

2023开年,财政部连续发声表态平台监管。

1月5日,财政部官网披露两则答复函,要点如下:

严堵违法违规举债融资的“后门”,着力加强风险源头管控,硬化预算约束,要求严格地方建设项目审核,管控新增项目融资的金融“闸门”;

强化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债务融资管控,严禁违规为地方政府变相举债,决不允许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

坚持中央不救助原则,做到“谁家的孩子谁抱”。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债务违约处置机制,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依法实现债务人、债权人合理分担风险。

坚持分类审慎处置,纠正政府投资基金、PPP、政府购买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

推动出台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制度办法,坚决查处问责违法违规行为。

督促省级政府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继续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终身问责、倒查责任。

规范融资平台公司融资管理,严禁新设融资平台公司。

规范融资平台公司融资信息披露,严禁与地方政府信用挂钩。

分类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剥离政府融资职能,妥善处理债务和资产。

防止地方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平台化”。

对承担政府融资和公益性项目建设运营职能的融资平台公司,推动各地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归并同类业务,剥离其政府融资职能,转型为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城市运营等领域市场化运作的国有企业;

对只承担政府融资任务且主要依靠财政资金偿还债务的“空壳类”融资平台公司,要求各地一律按法定程序撤销;

对承担一定政府融资职能的其他国有企业,取消其政府融资职能。

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尽快转型为市场化运营的国有企业、依法合规开展市场化融资,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干预融资平台公司日常运营和市场化融资;

不得将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注入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承诺将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融资平台公司偿债资金来源;

不得利用政府性资源干预金融机构正常经营行为,要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

此前1月3日,新华社刊发《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 有效支持高质量发展——访财政部部长刘昆》,财政部部长刘昆表示,严禁新设融资平台公司;规范融资信息披露,严禁与地方政府信用挂钩;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和资产,剥离其政府融资职能,防止地方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平台化”。将进一步打破政府兜底预期,分类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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