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实施税收事先裁定 企业税务风险有望进一步降低

2024-01-05 21:59:25 - 中国经营报

上海实施税收事先裁定  企业税务风险有望进一步降低

本报记者杜丽娟北京报道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上海市税务局探索实施了税收事先裁定个性化服务,从而向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政策确定性,以降低企业涉税风险。

根据上海市税务局发布的《上海市税务局税收事先裁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税收事先裁定,是指基于税企互信原则,企业对预期未来发生的特定复杂涉税事项,如何适用税收法律法规提出申请,税务部门基于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等,书面告知政策适用意见的服务行为。

作为全国首个省市级税务机关发布的事先裁定工作规程,该办法也开启了税收管理服务的新格局。“根据我们的观察,该机制实施后,将有助于纳税人提升税收确定性,特别是对拟开展并购重组、推广新兴业务的企业来说,事先裁定将助力企业更好地评估税收成本,辅助工作做出正确的商业决策。”普华永道中国北部税务主管合伙人陈志希表示。

据悉,税收事先裁定制度于1911年在瑞典诞生,目前已成为国际通行的税收制度安排。根据OECD的统计,世界上有至少109个国家实施了税收事先裁定制度,其中包括美国、日本、欧盟成员国等发达经济体和印度、巴西等新兴经济体。

近年来,我国对引入税收事先裁定制度的呼声也比较高。2015年1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曾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提出税收事先裁定制度的基本内容,但在最终的修订案正式稿中相关内容并未被纳入立法计划。

虽然在国家层面尚无税收事先裁定制度,但地方税务部门的探索步伐却并未停止。记者了解到,2020年,广州市南沙区就推出了《复杂涉税事项税收事先裁定暂行办法(试行)》。此后,珠海、中山、横琴还联合出台了《跨区域国际税收协同服务工作备忘录》,长三角区域也由此开启了在大企业试行税收事先裁定一体化的个性化操作。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作为一种提升税收确定性、减少涉税争议的举措,税收事先裁定制度有利于提升税收法律法规执行的确定性和统一性,同时也会提升税务机关获取纳税人信息的效率,这有利于加强税收管理。

以此次上海市发布的《办法》为例,企业可向市、区任一级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提出事先裁定申请,市、区级的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会酌情决定由哪一级部门受理裁定并负责转交,整体的事先裁定工作由大企业税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具体来看,申请受理后,由大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在达成一致意见后,提交大企业领导小组审议,再由市局或主管税务机关向申请人出具书面的、裁定机关盖章的《税收事先裁定意见书》。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明确事先裁定事项不属于针对企业的权利义务产生实质影响的行政行为,不具有可复议性或可诉讼性。对于事先裁定意见的适用及后续管理,《办法》明确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后续跟踪工作,在某些情形下税务机关有权终止或撤销事先裁定的结果。

对此,陈志希解释,由于《办法》没有明确市、区各自的管理权限,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要和哪一层级的税务机关沟通裁定事宜变得非常关键,建议企业在考虑提交申请前和当地税务机关进行预先沟通。

不过,相比广州南沙、横琴等地发布的文件,上海发布的《办法》吸收了近年各地事先裁定工作的经验,并对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及时限、后续管理等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这提高了整体流程的透明度,也使纳税人在申请事先裁定过程中得到了更清晰的指引。

普华永道建议,作为一项新制度,事先裁定目前仍在积累经验阶段,而且由于裁定事项一般比较复杂,比如会涉及到重组、境外间接股权转让、重大资产损失扣除、股权激励、合伙企业税制、特殊经营模式等,因此实践中需要税务机关调配较多的资源进行审议,而对于申请裁定的企业,则应提早安排,从而降低相应的税务风险。

(编辑:郝成校对:颜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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