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集中整治37座大中型水库
本报讯(记者郭少东 通讯员文浩卢明发)昨日,记者从南宁市水利局获悉,南宁市河长制办公室近日出台了《南宁市大中型水库“四乱”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在两年内对全市12个县(市、区)的37座大中型水库“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治,要求在今年底前基本完成防洪库容侵占严重的大中型水库清理整治任务,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承担防洪任务的大中型水库清理整治任务。
本次专项整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按照实事求是、尊重历史、以人为本、分类施策、依法整治的原则,结合大中型水库库容曲线复核情况,对水库库区管理范围内的“四乱”问题进行清理整治。
据悉,本次专项整治的内容包括围(填)库造地、筑坝拦汊、非法侵占水域和滩地,分隔库区水面阻塞溢洪道,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等;非法采砂和取土,以清淤疏浚名义违法采砂等;在水库管理范围内乱堆(填埋)垃圾和弃渣弃土,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等;在水库管理范围内违规修建建(构)筑物,修建影响水库防洪安全和工程安全、危害库岸稳定的设施等。
此外,南宁市河长制办公室要求各县(市、区)按发现一处、整治一处的工作原则,及时进行台账管理,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等“三个清单”,加快排查整治。南宁市河长制办公室将定期调度,对清理整治工作部署不及时、推进不到位、问题整治进展缓慢的,全市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对有关河长、部门进行提醒,推动清理整治任务落实落地。
目前,南宁市结合防汛、安全生产等检查,对全市大中型水库开展拉网式排查,已排查发现10个水库问题。截至今年10月30日,全市已完成整治5个问题,5个问题正在整治中。南宁市将以“零容忍”态度,强力推进大中型水库“四乱”问题整治工作,坚决守牢水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