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余静:村干部都要先成为“法律明白人”

2024-11-05 07:54:49 - 媒体滚动

转自:人民政协网

人民政协网六安11月2日电(记者李敏杰)“普法,就是为了让老百姓知道哪些是红线、底线,哪些是不能碰的‘电老虎’,一旦触到就会受到法律制裁。”11月1日,记者跟随2024年“全国网络普法行·安徽站”活动采访团走进位于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花石乡大湾村时,全国政协委员、大湾村党总支第一书记余静表示。

全国政协委员余静:村干部都要先成为“法律明白人”

“我们乡里和村里都聘请了法律顾问,一旦遇到涉及法律专业的事情,我们都会去请教。这还不够,在基层治理中,我们还逐渐培养了一批‘法律明白人’,让这些人成为服务老百姓的普法人。”余静认为,所有村干部都要先成为“法律明白人”,只有干部明白了,才能把法律专业术语转化为老百姓能听得懂的话。

“过去老百姓讲‘一蛮三分理’,好像只要声音大了就能占理,现在行不通了。”余静表示,通过不断地宣传、引导,老百姓有了法治观念,遇事会主动咨询村干部、法律顾问了,通过法律维权的意识也潜移默化地深入到了老百姓的心里面。

为加大普法宣传力度,2023年,大湾村还修建了法治文化广场,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反电信诈骗等法律学习活动。“这不仅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也为构建平安和谐乡村奠定了基础。”大湾村党总支书记何家枝表示。

何家枝认为,单纯做宣传、讲道理,讲法律是什么,老百姓听不进去。只有通过身边发生的事例现身说法,老百姓才容易接受。

全国政协委员余静:村干部都要先成为“法律明白人”

“农村有养儿防老的观念,但这个观念在我们发生了变化。”何家枝表示,我们这儿有位老人患了重病,他的三个儿子认为,女儿也有赡养义务,都应该出钱出力。结过婚的女儿们则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如果既要养公公婆婆,又要养爸爸妈妈,负担不起。最后对簿公堂。“为了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我们邀请法院到村里开庭审理此案,最后法院判决儿子女儿都要赡养老人。现在大家都知道了,女儿也有继承权,也要赡养父母。”

在一桩桩、一件件矛盾纠纷处理过程中,村民们也通过“身边事”进一步了解了相关法律法规。

“我们村里会不定期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演出、放映电影等普法活动。前两天我还在户外电影院观看了反诈题材的电影《孤注一掷》,感觉挺震撼的。作为村里的普法志愿者,我一定要把这部反诈电影宣传给每个村民。”汪达海说。

全国政协委员余静:村干部都要先成为“法律明白人”

余静表示,公益电影放映贴近群众、感染力强、宣传效果好,不仅能够丰富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还能够通过红色电影、科教片、教育片等,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放映过程中穿插政策宣讲和普法教育,宣传新时代文明实践成果和典型案例,把电影放映点变成普法宣传工作的阵地,可以有效提升法治宣传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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