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管局:适时在香港零售银行推出个人贷款冷静期

2024-11-05 17:49:35 - 上海证券报

转自: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黄冰玉记者范子萌)日前,有消息称,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金管局)拟要求银行需为无抵押消费信贷产品提供至少7日冷静期。在冷静期内,客户可全额归还贷款给银行,不须缴付任何手续费等费用。香港金管局暂定明年6月底落实该计划。

11月5日,香港金管局发言人就此回应上海证券报记者称,为推广负责任的借贷行为,降低银行客户冲动和过度借贷的风险,香港金管局认为现在是适当时候在香港零售银行就无抵押消费信贷产品向个人客户提供冷静期。

香港金管局发言人表示,早前已就相关建议进行业界咨询。香港金管局会考虑收集到的意见,进一步敲定细节,并尽快落实相关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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