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燃气灶具及配件产品违法案件典型案例

2022-12-05 16:26:01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据“昌平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2022年12月3日消息,2022年以来,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领导带队、科所联动的检查模式,持续开展燃气灶具及其配件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前期发现问题的经营主体及时开展“回头看”;对违法案件查办避免出现“宽松软”,通过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查办了一批与人民群众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的违法案件,现将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北京石虎园源日杂商店擅自销售列入目录但未取得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及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家用燃气灶具产品案

2022年7月21日,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北京石虎园源日杂商店擅自销售列入目录但未取得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及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5625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4月21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内的货架上摆放有用于销售的11种不同规格(型号)的家用燃气灶具,共计34台。根据GB16410《家用燃气灶具》,判定上述34台产品为不合格产品,且有部分产品未取得强制性认证。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属于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及销售未取得强制性认证产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其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案例二:***(樊军明)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家用)产品案

2022年7月29日,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商户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家用)产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家用)13个(折合人民币130元),罚款195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7月15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不同品牌型号的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家用)共计13个,均可调节大小。依据GB35844《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判定上述产品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为不合格产品。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其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案例三:北京佳琳五金销售中心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家用燃气软管产品案

2022年7月28日,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北京佳琳五金销售中心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家用燃气软管产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家用燃气软管15米(折合人民币60元),罚款160元,没收违法所得1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7月5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发现当事人在售的家用燃气软管,依据GB29993《家用燃气用橡胶和塑料软管及软管组合件技术条件和评价方法》可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其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燃气灶具及其配件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燃气灶具及其配件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燃气灶具及配件产品违法案件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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