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嘉合磐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托管费率及增设D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3-12-05 02:30:15 - 上海证券报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嘉合磐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12月05日起,降低嘉合磐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托管费率及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D类基金份额,同时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嘉合磐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降低基金托管费率的情况

本基金的托管费年费率由0.10%调低为0.05%。

二、增设D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自2023年12月05日起,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D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006422;C类基金份额006423;D类基金份额020257)。

2、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及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本次增设的D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用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3、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C类、D类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目前已持有本基金A类或C类份额的投资者,其基金账户中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仍然保留为对应的A类或C类份额。

本基金不同份额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4、本基金本次增设的D类基金份额自2023年12月05日起开通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赎回(含转换转出)等业务。

5、由于基金销售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本次增设的D类基金份额初始基金份额净值与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一致。

6、新增的D类基金份额费率结构

(1)本次增设的D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2)本次增设的D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3)本次增设的D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同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

三、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1)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名称: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广纪路738号1幢32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A楼

法定代表人:魏超

电话:021-60168270

传真:021-65015087

联系人:陈晓瑜

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299

网址:http://www.haoamc.com

(2)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https://trade.haoamc.com/etrading/

(3)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微信交易平台

微信公众号:嘉合基金

(4)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以委托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其他销售机构情况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四、《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涉及托管费率、增设D类基金份额和基金管理人信息更新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本次《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将根据《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进行相应更新。

五、重要提示

上述《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修订事宜自2023年12月05日起生效,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将于同日登载于本公司网站(www.haoamc.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0603299(免长途话费)、021-60161900;

2、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hao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5日

附件一:《嘉合磐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前后条款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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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嘉合磐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前后条款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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