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对这一奖项获得者,奖励100万元!

2024-04-05 20:47:34 - 南宁晚报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修订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治区主席质量奖每两年评选一届,设自治区主席质量奖和自治区主席质量奖提名奖两个奖项。获得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可获100万元奖励补助。

广西对这一奖项获得者,奖励100万元!

质量奖名额每届不超过6个

自治区主席质量奖是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授予本自治区实施科学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或组织。

自治区主席质量奖名额每届不超过6个,自治区主席质量奖提名奖名额每届不超过12个。评选标准参照中国质量奖评选规定和国家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等确定。

申报须满足这些条件

《管理办法》明确,申报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从事合法经营3年以上。

2.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事故,无相关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3.建立健全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形成自我完善的持续改进机制,在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4.坚持质量第一的发展理念,积极推广科学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在质量提升、创新发展、品牌影响以及组织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5.近3年来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自治区同行业前茅,主导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6.从事非营利性业务的企业或组织,其社会贡献位居国内同行业前列。

7.已获得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需满5年后方可再次申报。

如何申报自治区主席质量奖?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组织,在自愿基础上,按申报通知要求向所在市质量强市办公室或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申报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涉及商业秘密的,申报企业或组织应当予以注明。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评选不向申报企业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给予100万元奖励补助

激励政策方面,自治区人民政府对获得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颁发奖杯、证书,并给予每个获奖企业或组织100万元的奖励补助;对获得自治区主席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或组织颁发证书。奖励补助主要用于获奖企业或组织的质量持续改进、质量攻关、人员培训、质量检验机构和实验室建设的投入等。

此外,《管理办法》对获奖企业或组织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明确,提出获奖企业或组织应当积极宣传推广科学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并为其他企业或组织学习观摩提供便利,发挥质量标杆示范作用;获奖企业或组织可在形象宣传中使用获奖称号,并注明获奖年份,但不得用于产品、服务的标识或者产品、服务的质量宣传,不得出售、出租奖杯、证书,或用于从事其他营利性活动等。

据了解,2022年度第六届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被授予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柳州柳工挖掘机有限公司、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化学工业桂林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广西丹泉酒业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广西碧清源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获第六届自治区主席质量奖提名奖。

来源|南宁晚报·南宁宝新闻客户端记者韩沛

编辑|高纬

校对|卢小青

审核|罗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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