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关于开展国际化规模较大民营企业调研的通知

2022-05-05 14:32:34 - 媒体滚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商联:

经全国工商联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开展中国民营企业国际化百强排序和国际化指数评价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拟在工商联系统组织开展国际化规模较大民营企业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和意义

开展国际化规模较大民营企业调研是做好中国民营企业国际化百强排序和国际化指数评价的基础工作,对了解和评估民营企业国际化发展水平,展现民营企业国际化发展成就,分析民营企业国际化发展趋势和规律,树立民营企业国际化发展导向,引导民营企业更高质量“走出去”和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具有重要意义。

二、调研范围和内容

(一)调研范围

本次调研对象主要是2021年度国际化规模较大的私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份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控股企业、外资控股企业和港澳台资控股企业不在调研范围内)。国际化规模较大民营企业是指境外资产总额较高的企业。具体纳入调研范围的企业包括:一是全国工商联基于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等数据筛选出的部分国际化规模较大企业(附件1);二是各省级工商联在全国工商联提供的企业之外,另推荐不少于15家本地区国际化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

(二)调研内容

调研内容详见《全国工商联国际化规模较大民营企业调研表》(附件2)。数据采集时间范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组织实施

1.调研采用线下填报方式,由各省级工商联负责组织本地区纳入调研范围的民营企业填报并回收调研表(包含纸质版和电子版),审核无误并盖章后,寄送至全国工商联国际合作部。调研通知在全国工商联一带一路信息服务平台、全国工商联官微发布,有关单位和企业可从网站和官微下载文件。

2.上报企业材料时,请各省级工商联核对企业是否被列入诚信、环保等负面名单,如有请予以说明。

3.2021年度境外资产总额超过5亿元的企业,在报送企业原始表时必须提供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国际专利证书(复印件)、国际商标授权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4.请于2022年6月10日前以公函的形式将参加调研企业的原始表(包含纸质版和电子版光盘)报全国工商联国际合作部。

四、有关要求

1.各地工商联要高度重视此次调研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提供保障支持。

2.企业填报的各项数据要真实、准确,调研表填写后须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方视为有效,如无签字和公章一律退回。

3.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工商联结合本地区民营企业国际化发展情况,开展相关调研工作,撰写调研分析报告,并将研究成果报送全国工商联。

全国工商联国际合作部

联系人:郝剑东许 聪

电 话:010-58050733 

      010-5805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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