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永法规速递】平潭综合实验区四部门关于明确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等(2023019期)

2023-06-05 21:35:57 - 安永EY

【安永法规速递】平潭综合实验区四部门关于明确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等(2023019期)

安永《中国税务及投资法规速递》(“《法规速递》”)旨在每周为您提供国家政府部门发布的最新税务及商务实时资讯。《法规速递》简要概括并分析相关文件的内容并附上其官网链接。

本期内容主要包括: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等四部门关于明确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安永法规速递】平潭综合实验区四部门关于明确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等(2023019期)

内容提要

根据财税[2021]29号文(以下简称“29号文”,即《关于延续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设在平潭综合实验区(以下简称“平潭”)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29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4月24日联合发布了一则公告(以下简称“1号公告”),进一步明确了平潭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相关事项。

享受平潭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需在平潭实质性运营。

为评估企业的“实质性运营”,1号公告列出了以下四个关键因素和其他相关要求:

因素一:生产经营在平潭

► 业务层面标准,是指企业在平潭拥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设备设施等,且主要生产经营地点在平潭;或

►管控层面标准,对生产经营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在平潭;以及

► 以本企业名义对外订立相关合同。

因素二:有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的从业人员在平潭实际工作

根据1号公告,企业应有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的从业人员在平潭实际工作,从业人员的工资薪金通过本企业在平潭开立的银行账户发放。

根据企业规模、从业人员的情况,一个纳税年度内至少需有3名(含)至30名(含)从业人员当年度在平潭缴纳六个月(含)以上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

因素三:账务在平潭

根据1号公告,企业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存放在平潭,基本存款账户和进行主营业务结算的银行账户开立在平潭。

因素四:财产在平潭

指符合条件的企业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财产,该财产在平潭实际使用或对财产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在实验区,且该财产需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相匹配。

虽有以上四个因素作为判定的依据,但1号公告的官方解读指出,如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则应视为不符合实质性运营:

►不具有生产经营职能,仅承担对平潭外业务的财务结算、申报纳税、开具发票等功能;或

►企业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且无法联系或者联系后无法提供实际经营地址。

与适用于海南自由贸易港、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及新疆相关地区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规定类似,纳税人应采取“自行判定、申报承诺、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自行判定其是否适用上述平潭企业所得税优惠,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实质性运营自评承诺表》(即1号公告的附件),申请享受税收优惠。

建议纳税人详细阅读上述文件的内容以应享尽享税收优惠。如有疑问,可向税务专业人士咨询。

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方案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开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和紧缺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2021、2022年度)

内容提要

根据财税[2022]3号文,即《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符合条件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横琴”)工作的个人适用以下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 对在横琴工作的境内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 对在横琴工作的澳门居民,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澳门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

据此,横琴的相关政府部门分别于2023年5月15日及2023年5月22日发布了《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方案》以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开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和紧缺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2021、2022年度)》(以下简称“《通知》”)。其中,《通知》中明确了相关人才申报时限、所需文件以及申报程序。

在横琴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及其雇佣单位需按以下时限完成申报:

【安永法规速递】平潭综合实验区四部门关于明确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等(2023019期)

此外,根据早前发布的《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澳门居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方案》,在横琴工作的澳门居民个人所得税优惠应于其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

建议相关个人阅读上述文件详情并及早采取行动。如有疑问,可向税务专业人士咨询。

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银发

内容提要

2023年5月16日,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财政部等多个政府部门经银发

98号文中明确了七个方面的27项重点任务,包括加快完善科创金融产品及市场,完善服务科技创新型企业的科创保险和担保体系等。

其中,98号文提出将争取在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率先营造以人民币跨境自由使用为基础的新型互利合作关系,包括:

►设计符合科技创新型企业特点的跨境人民币金融产品,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金融业务。

►发挥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作用,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走出去。

► 在试验区内按相关规定扩大人民币资本金专用账户资金使用范围。

预计相关政府部门将进一步据此制定和发布具体的实施性文件。我们将关注相关进展并及时为您带来进一步消息,敬请期待。

以上为安永《法规速递》第2023019期中文版本全部内容。您可访问安永官方网站https://www.ey.com/zh_cn/china-tax-alerts或点击下方“安永智库小程序”以获取往期法规速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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