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05 02:06:52 -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330证券简称:绿色动力公告编号:临2024-020

转债代码:113054转债简称:绿动转债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6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30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乔德卫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朔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永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应收款质押、集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作为子公司朔州绿动南山环境能源有限公司向汇丰银行深圳分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36,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的增信措施。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集团为朔州公司在汇丰银行办理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永嘉公司为朔州公司提供应收款质押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赵志雄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赵志雄先生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后,将兼任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暨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赵志雄先生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上交所、香港联交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同意提名赵志雄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6月21日在深圳召开。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01330证券简称:绿色动力公告编号:临2024-021

转债代码:113054转债简称:绿动转债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6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30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照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田莹莹女士为公司监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一致。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暨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选举公司监事事项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01330证券简称:绿色动力公告编号:临2024-024

转债代码:113054转债简称:绿动转债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州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通州公司提供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贷款担保,本次担保前公司已实际为通州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4,566.54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6月4日,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色动力”)与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签署保证合同,公司为通州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申请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2024年申请授信与提供担保的议案》,并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提高子公司的融资能力,2024年度公司为下属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对通州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两亿元。担保事项的发生时间以担保合同的签署日期为准,担保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7)。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076556451H

成立时间:2014年2月21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德仁务中街村521号

法定代表人:乔德卫

注册资本:37,500万元人民币

股东:绿色动力100%

主营业务:垃圾处理及发电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北京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金额合计:10,000万元人民币

5、担保期限:主债务产生之日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贷款合同约定为准。

6、反担保情况:无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该子公司业务经营正常、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提供担保将有助于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2024年申请授信与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72亿元,均为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2.22%。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情形。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01330证券简称:绿色动力公告编号:临2024-022

转债代码:113054转债简称:绿动转债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子公司朔州绿动南山环境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朔州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拟为朔州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6,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朔州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2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色动力”)于2024年6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朔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永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嘉公司”)提供应收款质押、集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作为朔州公司向汇丰银行深圳分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36,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的增信措施,公司拟根据实际担保余额及合理费率收取担保费,提供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朔州绿动南山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600MA0L34EM20

成立时间:2020年5月19日

注册地点: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沙塄河乡张家嘴村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张卫

注册资本:人民币19,500万元

股东:绿色动力98%,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电力建设有限公司2%

主营业务:垃圾处理及发电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朔州公司向汇丰银行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1年的固定资产贷款以归还集团内部借款及逐步偿还原国开行山西省分行贷款,由永嘉公司提供应收款作质押,并由集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朔州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盘活公司沉淀资金,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经营情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风险可控。

本次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朔州公司提供超出股权比例的担保,有利于履行联合体协议,有利于维护公司投资利益。公司拥有朔州公司的控制权,担保风险较小,且公司拟根据实际担保余额和合理费率收取担保费。本次对其担保行为将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朔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朔州公司在汇丰银行办理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永嘉公司为其提供应收款质押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72亿元,均为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2.22%。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情形。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01330证券简称:绿色动力公告编号:临2024-023

转债代码:113054转债简称:绿动转债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

暨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情况

根据股东推荐意见以及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意见,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赵志雄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赵志雄先生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后,将兼任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选举非独立董事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履行相应选举程序。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赵志雄先生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上交所、香港联交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同意提名赵志雄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田莹莹女士(简历请见附件)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一致。选举监事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履行相应选举程序。

二、董事、监事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6月4日收到公司董事岳鹏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调整,岳鹏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岳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岳鹏先生已与公司董事会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有关其辞任须提请公司股东、债权人、上交所及香港联交所注意的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岳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岳鹏先生的辞职不会对董事会正常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将尽快完成新任董事选举程序,以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组成人数。

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6月4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罗照国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调整,罗照国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罗照国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因罗照国先生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法定人数,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前,罗照国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将尽快完成新任监事选举程序,以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会组成人数。

公司对岳鹏先生和罗照国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

附件

1、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志雄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1月出生,毕业于天津大学,本科学历。1984年9月至1999年10月,于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历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土建所副所长;1999年10月至2001年8月,于北京中基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1年8月至2002年4月,于北京永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常务副总经理;2002年4月至2003年12月,于北京良乡高教园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3年12月至2007年9月,于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国家游泳中心项目分公司历任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07年9月至2013年12月,于北京国家游泳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历任董事兼总经理、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年12月至2021年11月,于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2021年11月至2022年7月,于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冬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任常务副主任;2022年7月至2024年4月,于北京国家速滑馆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历任常务副总经理、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2024年4月至今,于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任专职董事监事。

赵志雄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任职,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上交所、香港联交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监事候选人简历

田莹莹女士:中国国籍,1978年2月出生,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本科学历。2000年7月至2001年10月,于北京华明电光源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任会计;2001年10月至2005年8月,于北京华瑞能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任财务部经理;2005年8月至2010年1月,于北京时博国际体育赛事有限公司财务部任财务部负责人;2010年1月至2017年5月,于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历任会计、财务经理(会计);2017年5月至2019年3月,于北京国资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9年3月至2022年4月,于北京新隆福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22年4月至2024年4月,于国家体育场有限责任公司任副总经理;2024年4月至今,于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任专职董事监事。

田莹莹女士在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任职,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上交所、香港联交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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