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镇江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2024-06-05 08:42:39 - 镇江日报

2023年度镇江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2023年度镇江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2023年镇江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各级别天数比率

2023年度镇江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2023年度镇江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2023年镇江市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上)和省级考核断面(下)水质类别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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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镇江市区域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及与2022年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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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镇江市各类功能区声环境等效声级和昼间、夜间达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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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镇江市各辖市区交通噪声强度等级分布

2023年度镇江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现发布《2023年度镇江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镇江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成杰

2024年6月5日

第一篇综述

2023年,镇江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省下达我市2023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书中的94项重点任务基本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等突出环境问题有序整改,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改善。

(一)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镇江市获批国家低碳城市建设试点评估优良等次,编制《镇江市温室气体清单》《镇江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指导京口路社区建成全市首家社区低碳生活中心,推动世业镇建成江岛客厅光储用一体化绿色低碳项目,官塘创新社区EOD项目列入省级EOD试点。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大力培育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清洁能源等绿色低碳产业,大力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全年新增国家级绿色工厂3家、省级绿色工厂15家、市级绿色工厂37家。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统筹推进能源安全保供、低碳转型、高效利用,加快省能源领域重大项目综合服务监管平台应用,推进支撑性调节性电源建设,有序推进现有煤电机组改造升级。优化能源生产结构,因地制宜发展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探索开展新能源微电网示范应用,不断深化农村能源革命,2023年全市非电行业工业企业(含自备电厂)煤炭消费总量451.62万吨。截至2023年底,全市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66.52万千瓦。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建立“十四五”期间已建、在建、拟建的“两高”项目清单,做好动态管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把好新上项目能耗关口,落实能耗减量替代,从紧从严加强“两高”项目管理。

(二)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581项,完成统调电厂全负荷脱硝改造3家、水泥企业SCR改造2家、垃圾焚烧企业PNCR脱硝改造3家、VOCs治理项目201项、源头替代项目75项,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4429辆(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推进大气“绿岛”示范项目建设。建立工地扬尘红黑榜制度,对道路积尘走航连续超标、严重超标的重点道路定期曝光。实施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月排名考核,对每月排名前5及后5的乡镇(街道)进行通报。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完成本港籍船舶岸电设施改造,按计划持续推进码头岸电设施建造计划,年度港口岸电总用电量538.01万千瓦时,同比增长92%。城市物流配送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应用比例达20%以上,全市已建成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超500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实现全覆盖,均完成省定目标。2023年,我市PM2.5年均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为74.5%,两项指标绝对值均排名全省第11,波动幅度排名第7、第5。此外,NO2同比持平,波动幅度排名全省第1;O3同比改善5.4%,改善幅度全省第4。

(三)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贯彻《长江保护法》,落实《江苏省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镇江市长江干流断面水质均保持Ⅱ类,通江支流断面水质保持均在Ⅲ类及以上。聚焦源头治理实施38项治水工程建设。大力开展入江入湖排污口整治,我市长江入江入河排污口共4179个,已完成整治4178个;涉太湖流域纳入整治范围排污口638个,已全部完成整治任务。持续推动船舶港口码头整治,新建船舶与码头均合规安装油污水处理装置和生活污水贮存柜等水污染治理设备,达标配备率100%,400总吨以下船舶生活污水设施改造完成率100%,港口码头设置的船舶垃圾和生活污水接收点纳入属地市政公共转运处置体系统一管理的比例提升至80%,各接收点设施“应用尽用”率达到100%,信息系统中辖区各类船舶污染物转运和处置比例达到95%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和镇江海事局联合成立“美丽镇江·生态长江”守护联盟,市交通运输局、镇江海事局、省生态环境厅第一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签订“E专红——绿港先锋我同行”党建联盟和绿港行动合作协议,创新机制激发环保新动力。完善机制成立镇江市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市太湖办每月调度工作进展,推动太湖流域各地和市各有关部门履职推进。加强全市饮用水源地预警监测管理,对征润洲饮用水源地4个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站(金山湖、金西水厂、大通重工、台泥码头等)进一步优化采水设置并投资769.7万元完成43台套监测仪器的升级改造。2023年,全市国、省考断面优Ⅲ比例均为100%,排名全省第1(与南京、泰州并列)。

(四)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以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为重点,持续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回头看”专项整治,动态更新不正常运行设施清单,逐一整治销号,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85%以上,完成纳入国家监管清单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治理率达100%,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制定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报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备案率98%以上。推进万头以上猪场粪污处理设施、集中贮存区域安装视频监控,万头以上猪场视频监控安装率达71%。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我市101个高风险遗留地块,已完成高风险遗留地块“两断三清”和残留物料、污染物处置工作,92个地块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9个地块完成暂不具备调查条件论证。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明确“无废机关”“无废校园”等9类“无废细胞”建设标准,开展第一批“无废细胞”建设试点72个,全面推进镇江经开区新材料产业园“无废园区”建设,举办省内首个市级“无废城市”建设知识竞赛。

(五)打好生态环境安全保卫战。完成生态质量指数综合评价,做好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建成生态安全缓冲区2个,实施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严格落实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负面清单。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完成造林18400亩,林木覆盖率稳定达25.59%,修复湿地1000亩,实施绿美村庄211提升工程,新建绿美村庄12个,改造提升原绿美村庄11个,新建绿美古树村庄1个。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依据《江苏省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定及综合管控技术指南》(苏环办〔2022〕322号),在大运河、长江干流、主要通江支流等重点水体开展生态缓冲带划定、保护与生态修复试点工作。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常态化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制度,动态更新隐患清单,完成新增太平河河流应急处置方案,镇江经开区新材料产业园、丹阳市电镀环保整治园、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的三级防控体系建设,丹徒经济开发区完成三级防控体系方案编制。

(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新建城镇污水管网31.1公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40.37%。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印发实施《镇江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内部工作规程(试行)》,全面推行“一案双查”制度,切实提高办案质效。2023年,全市累计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306件,年内新增207件,较往年增长350%;年度确定损害赔偿金额581.34万元,较往年提高480%。逐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支撑,全市范围建设“蓝天卫士”远程监控,利用移动公司信号发射塔安装监控探头300多个,基本覆盖全市范围,实现对焚烧火点的实时捕捉和信息推送。有效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全市2643家涉废企业纳入全生命周期管理,53家企业联接视频监控系统。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覆盖全市重点排污企业单位250家,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企业84家、用电数据监控企业708家,在全省率先对21家重点涉气企业实施污染源在线监控“远程质控”。“镇江市重点排污企业自动监控远程质控试点项目”入选2023年江苏省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典型案例。加快构建生态环境社会行动体系,印发《镇江市2023年“六·五”环境日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方案》,开展11项专题活动,联合多家单位举办2023年“六·五”环境日广场宣传暨低碳健步行启动仪式,连续第五年联动开展“长江大保护,绿色共成长”活动,召开《2022年度镇江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新闻发布会。

第二篇生态环境质量

一、环境空气

2023年,镇江市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二氧化氮(NO2)浓度较上年均有所上升,二氧化硫、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以下简称一氧化碳浓度)较上年持平,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以下简称臭氧浓度)较上年有所下降。其中,市区PM2.5年均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较上年上升5.7%,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4.5%,较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

(一)城市空气

镇江市区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分别为37微克/立方米、57微克/立方米、5微克/立方米、29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浓度、臭氧浓度分别为0.9毫克/立方米、174微克/立方米。对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PM2.5和臭氧未达要求。与上年相比,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分别上升5.7%和7.5%,二氧化氮和一氧化碳浓度均持平,二氧化硫和臭氧浓度分别下降16.7%和5.4%。

8个辖市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范围为33~38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除丹徒区持平以外,其余均有所上升,升幅范围为2.7%~12.5%,其中镇江经开区升幅最大。8个辖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范围为70.1%~80.3%,与上年相比,除京口区持平、镇江高新区和镇江经开区分别下降0.7和0.1个百分点以外,其余均有所上升,升幅范围为0.1~5.0个百分点,其中润州区升幅最大。

2023年,市区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3天,较上年增加3天,驻市环境监测中心共发布各类污染快报163期。

(二)酸雨

2023年,全市酸雨平均发生率为2.3%,降水年均pH值为6.20。其中镇江市区、丹阳市、句容市、扬中市酸雨发生率分别为0.0%、7.5%、0.0%、0.0%。与上年相比,全市酸雨平均发生率上升1.1个百分点。

二、地表水环境

2023年,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为优。列入《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的10个国考断面中,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优Ⅲ类断面比例为100%,优Ⅱ类断面比例为40%。省考45个断面中,优Ⅲ类断面比例为100%,优Ⅱ类断面比例为46.7%。

与上年相比,国考断面优Ⅲ类断面占比持平,优Ⅱ类断面占比下降20个百分点。省考断面优Ⅲ类断面占比持平,优Ⅱ类断面占比下降6.6个百分点。

(一)饮用水水源地

镇江市区2座集中式供水厂(金山水厂和金西水厂)共用的长江征润洲取水口是我市的主要饮用水源地,丹阳市和扬中市的城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也取自长江,句容市城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主要取自北山水库和句容水库。

2023年,镇江市区征润洲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市4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丹阳市长江江心洲水源地、扬中市二墩港水源地、句容市北山水库和句容水库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与上年相比,水质保持稳定。

(二)太湖流域

2023年,镇江市太湖流域Ⅰ~Ⅲ类断面比例为100%,Ⅰ~Ⅱ类断面比例为33.3%,总体水质为优。与上年相比,Ⅰ~Ⅱ类断面比例下降4.8个百分点。

(三)长江流域

2023年,镇江市长江干流水质为优,3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Ⅱ类,达标率为100%,与上年相比,水质保持稳定。主要入江支流总体水质为优,Ⅰ~Ⅱ类断面比例为94.7%,与上年相比,上升10.5个百分点。

三、土壤环境

2023年,全市对国家土壤监测网34个点位开展了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参照《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评价,29个监控点位污染物含量低于风险筛选值,占比为85.3%。5个重点风险监控点重金属含量超风险筛选值,占比14.7%。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四、声环境

2023年,全市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一)区域声环境

2023年,镇江市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7.0分贝,与上年相比,下降0.1分贝;夜间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48.2分贝。全市昼间和夜间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三级,处于“一般”水平。 

(二)功能区声环境

全市1~4类功能区声环境昼间和夜间等效声级年均值均达国家标准。与上年相比,1类、3类功能区昼间和夜间等效声级略有上升,2类功能区昼间和夜间等效声级则略有下降,4类功能区等效声级昼间有所上升,夜间则略有下降。

全市1~4类功能区声环境昼间点次达标率分别为87.5%、95.8%、100.0%、100.0%,夜间达标率分别为81.3%、95.8%、94.4%、100.0%。与上年相比,1类功能区昼间、2类功能区昼间和夜间、3类功能区夜间达标率有所下降,其余均持平。

(三)道路交通声环境

2023年,镇江市昼间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3.8分贝,与上年相比,上升0.1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5.9分贝。全市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处于“好”水平。

五、生物环境

2023年,对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长江流域、太湖流域及秦淮河流域主要水体开展水生生物多样性监测,结果显示:采集到的水生生物种类较上年在种类及数量上均有所增加,监测断面中评价等级为“优秀”“良好”断面比例有所提升,生物多样性得到改善。其中,底栖动物Shannon-Wiener多样性指数均值为2.21,多样性级别为“良好”;着生藻类Shannon-Wiener多样性指数均值为3.10,多样性级别为“优秀”。

2023年,对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环境空气开展微生物监测,结果显示:主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微生物指标达标率为100%;全市环境空气中细菌含量及霉菌含量评价为清洁的测点比例均为100%,较上年保持稳定。

六、生态环境

根据《区域生态质量评价办法》(试行),2023年镇江市生态质量类型为二类(55≤EQI<70),与上年相比,生态质量变化幅度为“基本稳定”。各辖市区生态质量均处于二类或三类。

七、农村环境

2023年镇江市农村环境质量状况总体稳定。

(一)农村环境空气

2023年,镇江市共选取10个村庄作为监测区域,监测点位获取的有效数据表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76.6%。

(二)农村水环境

2023年,镇江市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点位句容市后白镇二圣水库水源地、丹徒区世业镇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4个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断面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要求。9个农村县域河流湖库监测断面数据表明:优Ⅲ类断面占比为88.9%,无劣V类断面。5个规模化典型农田灌区灌溉水质均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标准要求。

(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现状

2023年,全市对577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出水水质自行监测,自行监测中设施正常运行率99.8%。抽取不低于20%的设施开展执法监测,设施正常运行率100%。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462-2020)评价:自行监测达标率为99.3%,执法监测达标率为96.7%。

(四)农村黑臭水体

2023年,在句容市郭庄南河、和平河各布设3个农村黑臭水体监测点位,各监测指标均达到非黑臭标准。

(五)农田退水水质状况

2023年,在句容市2个规模化典型农田灌溉区布设5个农田退水监控断面。4-9月期间,共开展6次监测。农田退水监控断面,按年均值评价均为Ⅳ类,无劣V类断面。

八、辐射环境

2023年,全市辐射环境4个国控点和14个省控点监测结果表明,环境γ辐射吸收剂量率、土壤中主要放射性核素浓度值与江苏省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测量结果处于同一水平。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放射性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要求。环境中电磁辐射监测结果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九、固体废物

2023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783.64万吨,利用处置量809.44万吨(含往年贮存量27.95万吨),年末贮存量2.15万吨,利用处置率99.73%。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产生量24.74万吨、利用处置量24.89万吨(含往年贮存量0.60万吨),年末贮存量0.45万吨,利用处置率9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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