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邮政管理局就未按规定作出验视标识责令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安徽省宿州市分公司改正
2024-06-05 09:20:55 - 金融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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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邮政管理局就未按规定作出验视标识责令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安徽省宿州市分公司改正
2024年01月09日,宿州市邮政管理局就未按规定作出验视标识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安徽省宿州市分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安徽省宿州市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341300s
住所:安徽省宿州市
品牌:
二、主要事实
未按规定作出验视标识
三、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经查,你单位西寺坡邮政支局营业人员在收寄包裹时,未按规定作出验视标识。
承办单位:宿州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