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全安保险经纪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被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2024-06-05 10:20:56 - 金融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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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金罚决字〔2024〕41号,赵家明(时任上海全安保险经纪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简称:上海全安保险),其对上海全安保险经纪未按规定使用银行账户负有责任。

依据《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第一百零一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对赵家明(时任上海全安保险经纪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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