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全安保险经纪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和处罚款,主要因未按规定使用银行账户

2024-06-05 10:20:56 - 金融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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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金罚决字〔2024〕42号,上海全安保险经纪(简称:全安保险),其未按规定使用银行账户。

依据《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第一百零一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对上海全安保险经纪作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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