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雅县德玛实业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元
2024-06-05 13:35:58 - 金融界网站
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
金融界2023年10月24日消息,察雅县德玛实业有限公司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之规定,被察雅县消防救援大队给予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2023年10月19日15时,察雅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对察雅县德玛实业有限公司(德玛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室内消火栓无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3〕第0838号)、《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藏昌察消即字〔2023〕第0744号)、现场照片2张、侯云贵询问笔录、侯平询问笔录、现场执法记录仪视频等证据证实。
察雅县德玛实业有限公司违反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西藏自治区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构成了违法违规行为。因此,被察雅县消防救援大队给予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