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环境资源法庭迄今共受理各类环资案件931件

2024-06-05 12:08:13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环境网

6月4日,昆明环境资源法庭召开环资审判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介绍昆明环境资源法庭相关工作情况,发布10个典型案例。

昆明环境资源法庭迄今共受理各类环资案件931件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昆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昆明环境资源法庭庭长王泽祥介绍,近年来,昆明环境资源法庭坚决扛起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切实肩负起云南环境资源专门法庭的使命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能动司法、敢为人先,用心用情用力守护好“彩云之南”,为“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添翼助力,在聚焦办案主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聚焦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协同推进发展与保护;聚焦污染防治,擦亮云南“蓝天碧水”生态底色;焦生物多样性保护,守护好云南“物种基因库”;聚焦优化营商环境,走好绿色发展之路;聚焦云南自然资源禀赋,明确“研究特点、打造亮点”的工作思路等六个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

昆明环境资源法庭深入推进环资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推动“1+1+38”环资审判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大力加强专业审判队伍建设,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环资案件,积极回应各族群众对美丽云南的新期待。2022年1月至今,共受理各类环资案件931件,其中民事案件600件、行政案件330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

着眼协同推进发展与保护,妥善处理全国首例亚洲象公益诉讼(大象表演)案,立足云南独特地域背景和传统民俗文化,辨识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辩证统一关系,在释法说理中开创性地提出“适度人象互动亦是和谐”的理念,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同。推深做实绿孔雀保护“后半篇”文章,加强府院联动,让绿孔雀主要栖息地干部群众正确认识理解“绿孔雀案”蕴藏的利益衡平理念和法律精神,全面开展绿孔雀科普宣传、研究救治,逐渐规范以绿孔雀为主的珍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林下经济融合发展,促进群众增收,让越来越多的群众意识到生态本身就是价值,从而自愿参与以绿孔雀为主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动当地从谈“雀”色变到声名“雀”起。

着眼擦亮云南“蓝天碧水”生态底色,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要求,在法治轨道上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涉大气、水域、土壤污染纠纷案件审理力度,同步提升绿水青山的“生态颜值”和人民生活的“幸福指数”。以严格公正司法助力大气污染防控,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处罚粉尘污染的行为,促成党委政府开展扬尘专项整治,引导企业迈入绿色发展轨道。坚持“全要素、全环节、全链条”惩治与预防环境污染行为,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手段进行追责,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侵权人,仍要求其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释放出治污不松劲的鲜明信号。

着眼守护好云南“物种基因库”,紧盯各类自然保护区、九大高原湖泊、六大水系等环境司法保护重点,依法审理涉濒危物种、生态破坏等案件,大胆探索生态修复新模式,为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注入司法动能。深入领会“长江十年禁渔”的战略内涵,从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域生态平衡的角度统筹考虑,科学确定增殖放流对象,以司法智慧写好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上游答卷”。在生物多样性保护轨道上推进生态修复,遵循自然规律,引导赔偿义务人将违法采摘的珍贵植物回植到最有利于其生存的原生环境,并通过执行回访的方式,持续跟进案件后续工作,确保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

昆铁中院党组成员、昆明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王颖介绍,本次发布的10个典型案例包括:3个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例,1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例,1个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例,2个合同纠纷案例,2个行政处罚案例,1个行政公益诉讼案例。所选案例主要涉及大气、水、土壤污染,企业污染与绿色发展,非法捕鱼或违法采摘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破坏生态等问题。这10个典型案例是昆明环境资源法庭充分发挥环资审判职能作用,坚决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动“发展与保护”协同共进,全力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集中体现。

昆明环境资源法庭典型案例

案例一:北京市昌平区某环境研究所与西双版纳某公司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二:曲靖市生态环境局诉创某公司、祥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

案例三:昆明市呈贡区某街道办事处与郭某刚等23人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

案例四:楚雄彝族自治州某县人民检察院诉某自然资源局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案例五:云南某饲料添加剂有限公司与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行政处罚案

案例六:昆明润某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有机肥厂诉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罚款案

案例七:西某公司与东某公司探矿权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八:云某公司思茅分公司诉吴某康、周某顺合同纠纷案

案例九:昭通市人民检察院诉张某某、常某某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十: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诉胡某某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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