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捷远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被罚款3万元

2024-06-05 12:40:56 - 金融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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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2024年6月3日消息,哈尔滨捷远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因未保存第一次机动车检测不合格的原始数据及报告,被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万元。

据公告内容,2023年4月14日,车号为黑A951PS的解放牌轻型栏板货车在哈尔滨捷远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在用车检验,因第一次检验刹车不合格未通过,该车辆进行维修并在该公司又进行了第二次检验合格后。然而,该公司出具的报告编号为:20240129000010在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仪器设备检验部分)报告,只留存了第2次合格的检验原始数据及报告,未保存第1次不合格的检验原始数据及报告,而且,第1次的检验数据原始数据和报告无法复核。

哈尔滨捷远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存在下列情形这一,并且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者无法复核的,属于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四)未按照标准等规定传输、保存原始数据和报告的”的规定,构成了检验检测相关违法行为。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对于此类情况,法律、法规对撤销、吊销、取消检验检测资质或者证书等有行政处罚规定的,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没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罚款。因此,该公司被处以此次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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