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束监督措施“长牙带刺” 省委审计委员会出台深化审计整改工作20条措施

2024-06-05 16:40:24 - 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记者蒋京洲

近日,中共四川省委审计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审计整改工作的二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在原有相关办法基础上,通过推动形成部门合力,推动联合惩戒等措施,进一步压实审计整改责任,增强审计监督的力度和刚性。

此次新印发出台的《措施》明确了哪些情形属于“整改不力”,需要处理呢?哪些部门对审计整改情况负有约束监督责任?“整改不力”的单位或个人又将受到何种惩处?四川在线记者采访了四川省审计厅审计整改督查处相关负责人,对上述问题进行梳理解答。

为何要深化审计整改?

2023年6月,四川省某市审计局在督查中发现,该市某区在整改乡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项目招标不规范等问题时,采取编造约谈会议记录、补拍约谈工作照等方式敷衍应付整改。

2023年10月,成都市纪委监委通报6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其中,某区某街道城监科科长在未对所辖社区审计整改结果予以核实的情况下,即回复区审计局已整改,直至被巡察发现存在虚报整改情况。

“这些现象反映出一些地方对审计整改工作不重视,出现整改走过场,编造资料应付整改甚至是虚报整改的情况。”审计厅审计整改督查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究其原因,仅仅依靠审计机关督促检查等手段,难以对整改不力行为形成强有力的约束,导致审计整改的效果打了折扣。”

审计厅审计整改督查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省委审计委员会出台《措施》,就是瞄准上述问题,释放出整改监督从严、责任追究从严的鲜明信号;就是针对拒绝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整改不力行为,整改各方监督力量拿出系列“长牙齿”措施,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让重点问题、突出问题的追责问责结果产生震慑作用,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整改不力”如何处理?

如何定义“整改不力”行为?《措施》明确,对存在拒不接受审计处理处罚意见或审计决定、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且无正当理由、避重就轻进行选择性整改、问题久拖未改并经督促检查后仍未纠正、同类问题在同一单位反复发生甚至违规情节加重、报送的整改结果与实际情况严重不一致、采取虚假方式整改等情形的,认定为整改不力行为。

谁需要为整改不力负责?《措施》对审计整改的责任划分进行了明确:被审计单位承担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行业主管部门承担监督管理责任。

对整改不力的,审计机关将采取什么措施?《措施》明确,根据情节问题轻重,可以采取发函敦促提醒,开展整改约谈,进行重点督察,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纳入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范围并界定为承担直接责任等措施。对采取上述措施后仍未达到审计整改要求的,审计机关应当移送相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理;对需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的,审计机关按规定程序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如何实现刚性约束?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出台的《措施》首次提出推进联合惩戒措施来强化审计整改刚性约束。将审计整改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和部门单项考核实行负向约束、作为资金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作为国有企事业单位薪酬考核的重要指标、作为评先评优及对领导干部管理的重要参考。

例如,《措施》明确,审计整改情况将作为资金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财政部门对审计机关提请协助执行涉及违反财政财务收支管理的整改事项,应当采取暂停拨付、扣减或收回财政资金等处理措施。

发展改革等项目主管部门应将审计整改结果作为审批安排政府投资项目及资金的重要参考,对存在拒绝整改、敷衍整改或虚假整改等严重情形的,应当采取暂停项目立项审批、区域限批等限制性措施。

此外,《措施》还对如何形成监督合力进行了明确,提出人大监督、纪检监察、巡视巡察、政府督查、财会监督、检察公益诉讼应把审计整改情况作为重要监督内容,通过联合监督的“长牙带刺”措施,让审计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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