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2023-07-05 02:46:34 -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12证券简称:华翔股份公告编号:2023-050

债券代码:113637债券简称:华翔转债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因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8.37元/股调整为8.19元/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35,842,294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36,630,036股(含本数)。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价格及数量调整依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5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3年6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本次发行方案,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及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具体条款如下:

(一)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8.37元/股,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分红派息:P1=P0-D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分红派息金额,N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5,842,294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票数量为准。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实施情况

2023年5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37,167,45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9,127,309.36元(含税)。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披露了《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此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7月3日。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7月3日实施完毕。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现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8.37元/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1元/股=8.19元/股(向上取整保留两位小数)。

(二)发行数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00.00元(含本数),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8.37元/股调整为8.19元/股计算调整后的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计算公式为: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调整后的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每股发行价格=300,000,000.00元÷8.19元/股=36,630,036股(向下取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35,842,294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36,630,036股(含本数)。调整后的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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