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心不甘 男子偷爬进前女友家“讨债”

2024-07-05 06:30:46 - 南宁晚报

本报讯(记者陆增安 通讯员陶君婵赵苑彤)当一段感情走到尽头,有人好聚好散,也有人死缠烂打,甚至采用非法手段纠缠不休……昨日,记者从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依法审结了一起感情纠纷引发的非法侵入住宅案,被告人李某因犯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吴女士与李某曾是男女朋友关系,两人分手后因交往期间的钱款往来产生纠纷。2022年6月9日凌晨,心有不甘的李某攀爬阳台进入吴女士位于江南区某小区26楼的房屋,不仅拿走了吴女士的身份证,还为了泄愤将吴女士的衣物丢到外面。

十多天后的凌晨,李某再次通过上述方式爬入吴女士屋内,并试图从厨房窗户翻进卧室。被吴女士发现后,恼羞成怒的李某用菜刀指着吴女士要求其还钱。看到吴女士准备报警,出于害怕,李某将菜刀放回原处并来到卧室床边再次要求吴女士还钱,随后仓皇逃离。吴女士报警后,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江南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吴女士的隐私权,也影响了吴女士的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宁,其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从轻处罚,同时李某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综合考量案件具体情况后,法院判决李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住宅是公民居住和生活的场所,具有私密性。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不仅侵害他人居住安宁权,还会侵犯他人的人身合法权益,不仅会导致被害人产生安全危机和精神创伤,还可能给被害人带来身体伤害和财物损失。

本案是一起感情纠纷引起的非法侵入住宅典型案件,对分手后还纠缠、骚扰前任者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纠纷和矛盾可通过协商、调解等途径解决,切勿因一时冲动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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