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家庭户人均住房面积39.17平方米,你达标了吗?

2022-08-05 20:10:32 - 东南财金

住房是人们生存和生活的基本条件。如果没有安定、舒适、美好的居住环境,就不可能安下心来创业和发展。

而居住水平成为衡量人们生活质量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

日前,省统计局发布的浙江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系列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公布了全省城乡和区域住房状况。

《报告》显示,根据浙江省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2020年,全省常住家庭户的户均住房面积为111.27平方米,户均住房间数为2.73间,人均住房面积为46.16平方米。户均住房面积、人均住房面积均比2010年增加6平方米,住房间数与2010年相当。

从区域看,杭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台州、丽水8市的户均住房面积均超过100平方米。其中,户均住房面积最大的是衢州市,达166.13平方米;湖州、衢州、丽水3市的户均住房间数均超过3间。

2020年浙江省城乡、地区住房状况

(单位:平方米、间)

宁波家庭户人均住房面积39.17平方米,你达标了吗?

宁波情况如何呢?

《报告》显示,宁波家庭户的户均住房面积为88.45平方米,户均住房间数为2.26间,人均住房面积为39.17平方米,人均住房间数1间。

从户均住房面积来看,宁波为88.45平方米,与衢州相差77.68平方米。但仅从数据上看,并不能武断地说明宁波的居住水平不如衢州。

究其原因,可能是两地的城乡发展程度不一所导致。

《报告》显示——

2020年,我省乡村户均住房面积超过140平方米,达149.60平方米,比城镇户均住房面积95.30平方米高出约57%。

其主要原因是,乡村家庭户75.37%为自建住房,而城镇家庭户有39.77%为租赁住房。因此,乡村的户均住房面积和间数都要大于城镇。

2020年,宁波城镇化率为78%,居全省第二。而衢州城镇化率仅为57.57%,为全省最低。

显然,衢州的乡村家庭户住房面积,大大抬升了当地总体的户均住房面积。

2020年浙江省城乡、地区住房来源

宁波家庭户人均住房面积39.17平方米,你达标了吗?

另据第七次人口普查长表抽样调查数据,2020年,全省家庭户住房自有率为64.71%。其中,自建房占35.01%,自购房占28.63%;住房性质为租赁的家庭户比重为33.65%。

宁波家庭户住房自有率为57.59%,其中自建房占26.04%;住房性质为租赁的家庭户比重为40.68%。

从住房质量来看,2020年,全省89.67%的家庭户居住在楼房里,2000年以后建成的占59.76%。

宁波上述两项数据分别为77.69%、56.62%,其中超10%的家庭户住房在2015年以后建成,新建住房比重较大。

值得注意的是,在全省11个市中,宁波是唯一平房户占比超20%的城市,达22.31%。全市家庭户住房承重类型为钢及钢筋混泥土结构或混合结构的分别为45.98%、40.58%,建筑质量较好。

2020年浙江省城乡、地区家庭户住房的建筑层数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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