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1证券简称:齐心集团公告编号:2023-031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齐心集团”)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3年7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非公开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目前市场竞争环境、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变化和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等情况,决定对“智能办公设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和“集团数字化运营平台建设项目”进行终止并结项,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余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2023年7月18日,公司将尚未到期的4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近日,公司已将各募集资金账户剩余募集资金余额转出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对2018年度非公开剩余募集资金专户予以全部销户完毕。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如下:
一、2018年度非公开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59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7名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92,219,017股,发行价格为10.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9,999,966.97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8,467,240.6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1,532,726.35元。
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9月30日全部到位,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48140006号《验资报告》。非公开股份于2019年10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利,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决议,公司于2019年10月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以及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九家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深圳齐心好视通云计算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募投项目“云视频会议平台升级及业务线拓展项目”的实施主体)分别与中信证券以及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两家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11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齐心商用设备(深圳)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募投项目“智能办公设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以下简称“齐心商用设备”)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根据决议,公司及子公司齐心商用设备分别与中信证券以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三家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2018年12月,公司聘请中信证券担任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指派史松祥先生、宋琛女士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负责具体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该次发行情况,中信证券作为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2018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31日。鉴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信证券将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2021年4月17日,公司发布《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中信证券委派的保荐代表人变更为史松祥先生和陈立丰先生。
3、2018年度非公开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3年7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非公开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根据目前市场竞争环境、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变化和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等情况,对“智能办公设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和“集团数字化运营平台建设项目”进行终止并结项,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余额47,836.9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
本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公司将适时注销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具体详见2023年6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8年度非公开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二、2018年度非公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1、2018年度非公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2018年度非公开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专户账户状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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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初始划付金额总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为除承销保荐费外的其他发行费用。
(2)根据2021年11月11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云视频会议平台升级及业务线拓展项目”终止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相应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已于2021年11月完成注销处理。
本次“智能办公设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和“集团数字化运营平台建设项目”进行终止并结项,并将全部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余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为47,842.04万元(含利息收入635.97万元),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
2、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智能办公设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和“集团数字化运营平台建设项目”进行终止并结项,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余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人民币余额为0元并不再使用。为方便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已对2018年度非公开剩余募集资金专户予以全部销户。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