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铭切瓜丨父亲去世欠20万,继承人要还吗?律师:只要继承了遗产就要还

2023-08-05 21:08:43 - 四川在线

小铭切瓜丨父亲去世欠20万,继承人要还吗?律师:只要继承了遗产就要还

近日,“父亲去世欠20万,继承人要还吗?”这一话题登上微博热搜。据媒体报道,2017年3月,江苏省徐某向刘某借款20万元,约定3个月后归还。2018年6月,徐某因交通事故死亡,随后,刘某将徐某的继承人告上法庭,要求偿还债务和利息。最终,法院判决徐某的继承人偿还75227元。

为啥法院要判决徐某的继承人(包括儿女、妻子等6人)还债?什么情形下需要“父债子偿”,哪种情况又可以不用偿还?8月5日,四川在线记者邀请到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刚,来讲讲债务继承背后的法律知识。

什么情况下需要还债?

只要继承了遗产就要还

媒体报道显示,徐某因交通事故去世后,留下其银行卡里15万余元遗产。法院调查后发现,这15万余元在徐某去世后被二女儿取出。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这15万余元一半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徐某妻子所有。剩下的一半,即是75227元,应该由徐某的妻子、儿女等共同继承。法院判决,徐某继承人继承的75227元便需要全部用于偿还债务。

郭刚解释,这一判决的认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应当以取得的遗产的实用价值为限,依法支付继承人应当支付的税款和债务。

也就是说,人去世之后,只要继承人继承了他的财产,就同样继承了他的债务。只要该人的财产还有,其继承人就需要用这笔财产来进行还债。

“因此,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讲,‘人死债消’和‘父债子偿’这两种观念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都不对。”郭刚表示,简单来说,一个人生前留下的债务,将以其生前留下的财产为限度进行偿还。所谓的“父债子偿”,实际上是继承遗产的人用其所继承的遗产来偿债罢了。“只是,偿还多少是以遗产的实际多少为限度。”

什么时候不需要还债?

放弃继承,但是债务关系依旧存在

继承人可否自愿放弃继承来避免偿债呢?“这个是可以的。”郭刚介绍,同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这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就可以不用偿还债务。“但是,放弃继承并不意味去世的人遗留下的债务无人处置,债权人的权利同样能够得到实现。”

郭刚进一步解释,目前民法典已引入“遗产管理人”概念。在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管理人需要履行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等义务。“这意味着,即使债务人死亡,其继承人放弃继承,债权人也有权向被指定为遗产管理人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主张自己的权利,协商债务偿还事宜。”郭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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