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要求药企开除销售,可以这样吗?

2023-08-05 23:57:47 - 市场资讯

转自:医药代表

医院要求药企开除销售,可以这样吗?

昨晚给小伙伴们分享了多个医学大会宣布延期的消息,大伙儿又给补充了不少,比如这个:

医院要求药企开除销售,可以这样吗?

这个会议在通知中给出了原因:近期恶劣天气。

有朋友让说说某医院向药企发函的那个事儿,昨天确实有不少朋友转我那个,两个函,4个销售,一个不大不小的事儿。

说它不大,是因为虽然函中没提原因,但能看出可能是拜访违纪,说它不小,是因为对于销售来说,可能就因此丢了饭碗。

不知道大家看了什么感受,反正大咪我挺别扭的,没别的,这么多年了,医院还是“高高在上”,药企只能“任凭差遣”,即便咱们对于客户应该略微迁就,但不代表你可以不尊重我们。

在处理建议函中,医院要求企业对4名销售予以开除或调离岗位。

这种要求合理吗?

因为该市之前曾有过医院拜访管理文件,以及医药代表备案制度,大咪认为,不考虑别的,但从制度上来说,医院提出这个处理建议也无可厚非,毕竟,在人家地盘上,必须守规矩,不能乱来。

也不要说,为什么别人不查,仅查我啊,这种言论也比较幼稚,查谁那是别人的权力,也是医院可以自由选择的方式。

但从另一方面考虑,医院这样又不是很恰当。

医药和医疗本来是一家,都是为患者服务,要知道,即便是行业整治,也是为了打击违规推广,构建亲清医商关系。

从合作上来说,药企和医院确有供需之别,但也不应该一方高高在上,甚至把对方看成是违纪违法,干扰自己运营的对立者。

尤其是对于知名大医院来说,创新药进不来,医院的诊疗能力就不能保证,直接影响临床治疗和医院声誉。

有的医院会受一些社会偏见影响,认为医药代表影响了医生的“纯粹性”,这种观点在当今合作医疗的大环境下,已显得落伍。

现在不是二三十年前临床盲目开大处方的时代了,尤其是大医院,医生很明白一些药物的价值,而且,很多合理用药观念也是由企业的学术交流而传递的。

从另一方面来说,没厂家支持,医学交流和医学教育很难做,大型医院的学术地位和临床交流也会受到影响。

实事求是的讲,无论是医生还是患者,都需要药企方的产品和信息提供作为补充,来共同提高医疗质量。

所以,你看一些在全国位于头部的综合性医院的大院长、大专家,无论在公开场合发言,还是现实中的医企互动,都能平等的看待和处理企业和医院的关系。

既是统一战线,作为医疗机构,是否可以以宽容之心,引导医药代表正确开展工作?

个人觉得,与其急于惩处销售,不如一起建立良好规范,与制药企业和谐合作,鼓励代表们规范自己的服务行为,提高专业素养,不断进步,共同服务好患者,双方都去为之做一些正向的工作,这也是双方的社会责任。

一味的惩治销售,不利于解决问题本质。

当然,这么说也不是为销售及其行为开脱,大咪认为,合理的方式应该是把医院的结果通知药企,让药企来去决定如何处理。

我相信,任何一个知名的制药企业,都不会因此姑息员工,一定会调查情况,根据公司合规和员工手册,做出正确的处理,然后反馈给医院。

毕竟,企业也是需要守法经营的,别的不说,辞退员工要看是否违反劳动法吧,如果员工行为仅仅违反了医院的某些规定,那可能构不上开除的标准,调离岗位比较合适。

而不是仅仅因为客户的一句话,就丢了饭碗。

当然,如果员工的行为涉及违法,在当下的这种形势下,我想哪家公司也不会包庇,开除是必然的结果之一。

对于这个情况,大家是什么看法呢?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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