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融媒·帮您办|2628119】热点聚焦丨男子转发飙车视频挑衅交警“来抓我啊” 涉案人员均已接受调查处理

2024-08-05 08:39:00 - 新疆网

核心提示:“我的车最好看,我跑得最快,来抓我啊。”7月26日凌晨,一网民在网上发布了一段飙车视频,并向乌鲁木齐交警发出挑衅,迅速引来众多网友围观。

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饶俊华)“我的车最好看,我跑得最快,来抓我啊。”7月26日凌晨,一网民在网上发布了一段飙车视频,并向乌鲁木齐交警发出挑衅,迅速引来众多网友围观。

随后,乌鲁木齐交警官方账号在其视频下留言:好的,收到了,交给我吧。

8月1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副科长王琦介绍,在7月26日早上,他和交警支队勤务大队民警李哲便约谈了发视频的网民丁某。丁某承认了视频和文字都是他发的,然而车却不是他开的。

“车不是我开的,我也不认识驾驶人。”丁某说,他当晚刷朋友圈看了这个视频,为博眼球,将该视频转发到了短视频平台,并配发了挑衅的话语。

随后,民警根据线索调查取证,很快锁定了视频中深夜飙车的驾驶人依某和地某,并将二人传唤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处理。二人表示,他们觉得深夜路上车辆比较少,于是约好在东二环快速路上飙车,当时还有几人在旁边拍视频,之后其中一人把自己飙车的视频发到朋友圈炫耀,没想到被人转发到了短视频平台。

当王琦询问二人深夜“飙车炸街”是否考虑到道路上其他车辆安全和打扰周围居民的休息时,二人低头不语。

办案警官李哲表示,丁某已经移交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处理。两名飙车人员涉及多项违法行为,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在乌鲁木齐交警官方视频账号下,不少围观网友留言称:“飙车炸街不但扰民,还容易发生事故,应该严惩!”

王琦说,近日,交警支队严格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强化整治措施,多措并举,整治“飙车炸街”违法行为,有效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乌鲁木齐交警对“炸街车”非法上路时间和路线等信息进行分析研判,确定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对发现机动车非法改装、“炸街”扰民、超速飙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同时,乌鲁木齐交警针对非法改装车和危险驾驶行为也开通了举报邮箱:wsjj_police@163.com,举报电话:0991—312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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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街车”除了扰民还有这些危害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副科长王琦介绍“炸街车”不只是存在扰民行为,还同时伴有多种违法行为:

1.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原有的技术参数,其突出部位易刮擦其他车辆及行人。

2.更换、加亮氙气大灯对交会的对向车辆驾驶人,以及同向的前方车辆驾驶人视觉可能造成短暂失明,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3.改变转向灯颜色、改装刹车灯为闪烁形式、灯罩贴膜等,容易导致其他交通参与者误解车辆发出的信号,从而引发不必要的交通事故。

4.改变车辆发动机输出功率,不仅产生强烈的噪声污染,还容易导致车体发生自燃。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第一项: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第二项: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明确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的规定。对此类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当事人处以500元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全媒体记者饶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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