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柯城稳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试点工作

2024-08-05 11:30:00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环境网

“我们以生态环境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建设为契机,每月开展一次生态文明建设主题议事日活动,为石梁生态文明建设添一把‘火’。”近日,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石梁镇人大主席袁文武介绍。今年以来,石梁镇列清单、定方案,打造以李家垃圾分类、最美石梁溪、侠义石梁等为代表的生态环境、生态文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试点工作。

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是在原有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基础上完善建立的一种监督机制,‌旨在通过定期报告和审议“一府两院”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进展和成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和制度化,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持续改进和提升。‌‌报告制度是今年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重要改革创新项目,在全省5个地市、11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柯城是衢州唯一列入试点的县(市、区)。

“我们刚刚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关于2023年以来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报告,并结合前期人大常委会与纪委监委协同开展的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领域专题调研报告,梳理形成了会议决议,以‘决议+调研报告+问题清单’形式交区政府办理,并跟踪办理结果。”柯城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

今年3月以来,柯城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先后下发《衢州市柯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的实施方案(试行)》《衢州市柯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等通知,成立柯城区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生态环境(生态安全)组、生态经济组、生态生活组、生态制度组、生态文化组等工作组,重点围绕柯城区生态文明建设26项评价指标、10个标志性事项(全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项目、诗画风光带建设、寺桥水库项目、首创“一村万树”和绿色期权认购、绿色低碳农业先行示范区建设、发展“村播”经济、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立春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建设等)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试点工作。

“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建设,将报告内容由生态环境状况拓展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将报告主体由原先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升级’为政府、法院和检察院。同时,增加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志性事项,通过重大改革建立较完整的体制机制,有针对性地解决原生态环境报告制度覆盖面不广、系统性不强、实效性不高等问题,形成全社会合力共建生态文明的新格局。”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柯城分局局长杜昀说。

衢州市人大代表张明表示,如今,市、区协同推进垃圾分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美丽庭院建设等关键小事,改变了大家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模式,让柯城的天更蓝、水更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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