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坚: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机制 提高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供给能力

2024-08-05 16:36:28 - 中国政协网

转自:全国政协

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新时代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和行动指南,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主动和坚定决心。《决定》中明确提出要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为下一步改革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

我们党一贯高度重视文化改革发展。党的十六大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作出战略部署。一方面明确提出发展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要求把经营性国有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主力军;另一方面提出国家要重点支持和保障文化公益事业,要求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通过内部改革,提高效率,增强服务职能,更好地为全社会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把“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其中一个要点,并指出要统筹服务设施网络建设,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又强调,要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为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了根本遵循。经过多年的实践,我国的文化产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卓有成效,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文化产品、高效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明显增强。

但是也要看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区域化的文化需求日益增强,这对我们的公共文化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虽然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水平不断提升,但是优质文化资源、产品和服务在城乡之间、地域之间还有较大的差距。正是基于上述问题,《决定》对“优化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机制”进行了部署。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一项重点任务就是要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机制,通过有效举措,引导调动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公共文化服务中来。

通过在基层调研我们发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有四个有助于:即有助于发现和遵循群众的文化需求,是有效满足群众多样化、个性化文化需求的必然选择;有助于把优质文化资源配置到基层,是拓展公共文化服务空间的有效途径;有助于实现资源共建、共用、共享,是降低公共文化服务成本、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率的有效方式;有助于吸引社会文化资源进入,是拓展资金渠道、扩大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的有效办法。因此,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对于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群众高水平文化需求,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结合当前文化发展的新趋势和面临的新任务,就如何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要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配套体系。要进一步细化实化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配套政策和相关法规,抓紧制定专项指导意见,明确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方式和途径,明晰政府和社会力量各方的权责边界,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准入和退出标准、考核约束和表彰激励规则,使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有章可循,提高工作实施中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要建立配套的资金保障制度,鼓励各级财政设立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专项扶持资金,主要用于以奖代补、政府采购、志愿者补助等。要完善文化志愿服务机制,加强文化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完善志愿者准入、组织、管理、激励、退出等机制,建立星级文化志愿者认证制度;通过先进宣传、荣誉表彰、补助奖励等方式,增强文化志愿服务吸引力。从而,激励和引导更多社会力量自愿积极地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二是进一步深化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要通过改革,推动文化事业单位拓展职能。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面向基层群众创作、生产和供给优质文化产品能力;另一方面要增强面向社会对群众性文化活动的指导、帮扶和服务职能,成为公共文化活动的辅导者组织者。这既可以财政少花钱、单位少出人,又能做成更多的群众满意的实事好事。另外,要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置改革,进一步推动文化等事业单位所属的公共场所和设施向全社会开放,为各种公益的文艺体育等活动提供便利,做到少收费,甚至不收费,以此最大限度地盘活公共资源,降低活动成本、提高服务效率。

三是要建立和完善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的机制。在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过程中,要把产品下沉、服务下沉,让基层群众能够共享文化发展繁荣的成果,尽快缩小公共文化服务在城乡、区域之间的差距。要把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工作重心放在乡镇、城市社区,特别是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脱贫地区,借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城市更新行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等建设契机,加强乡镇、社区公共文化空间建设,补齐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短板。要加大对社会力量参与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脱贫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推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更多地向这些地区倾斜。同时,要切实增加面向基层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优质文化公共产品的工作力度。

四是要创新对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引导、扶持和组织机制。在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过程中,要尊重群众的自主创造性和多样化需求,扩大群众的参与度,让群众在自我服务、自我组织中变被动参与为主动参与,以此提升他们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对群众积极参与自发组织,又能积极向上、效果良好的文化活动要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给予扶持,对参与服务作出贡献的企业、社团和个人要予以表彰。但同时也要发挥政府的监管职责,加强对群众文化活动的引导和把关,对重大文化活动的内容事前要审核、事中要监督,确保活动健康有益、文明合规。要为社会机构和群众组织的公益性文化活动和场地设施的投入,提供必要补贴和税收减免,以撬动社会资源和民间力量更加主动、自愿地参与到群众文化活动中来。

总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为我国健全和优化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机制,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指明了方向,提供了路径。我们要深刻学习领会全会精神,加强调查研究,遵循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规律,细化实化具体举措,切实推动中共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实现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真正让人民群众在口袋“鼓”起来的同时,心情也“乐”起来。

(作者系全国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欧阳坚)

来源:人民政协报(2024年8月5日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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