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开征集河北雄安新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为企服务承担单位
转自:雄安发布
关于公开征集河北雄安新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为企服务承担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科技创新重大战略部署,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的若干措施》(冀办〔2021〕28号)和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业化服务机构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冀科政规〔2022〕1号),进一步促进雄安新区科技型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引导专业化服务机构推动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落地落实,助力科技创新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现公开比选提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服务的承担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河北雄安新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为企服务专业机构比选
二、服务需求
(一)服务时间
2022年9月至2023年9月
(二)服务内容
1.政策宣传推广。通过多渠道宣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实现雄安新区科技型企业政策培训全覆盖。
2.实地走访摸底。摸清新区研发项目、研发费用和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底数,建立新区科技企业应享未享台账。
3.一对一入企指导。与科技型企业建立定点联系,调研分析企业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开展一对一服务。
4.专人帮助服务。安排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专职人员协助开展新区科技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工作。
5.其他相关服务。根据新区管委会工作安排,提供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其他有关服务。
三、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执行能力,组织管理机构完善、合理,团队人员构成专业性强、经验丰富。
4.设有专门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服务的部门,专兼职人员不少于10人。
5.开展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服务,具备30家以上企业的服务案例。
6.与熟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签订合作协议。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四、报价须知
1.本次服务预算金额不高于25万元。预付款10万元,服务结束后,按照服务企业数量、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企业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估,按照评估结果支付尾款。
2.响应单位应按照本项目要求,编制内容详细的报价单,根据工作所做的报价,需列清单价、数量及总价,形成比选响应函(附件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为企服务采购比选申请文件(附件2),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及从事相关业务的证明资料等。
3.响应单位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未按通知书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响应文件应在2022年9月12日前,电子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至指定邮箱gfjggfwz@126.com,或纸质版一式五份统一密封加盖公章报送至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雄安市民服务中心党工委楼335办公室,过时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312-5620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