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出售新电动车调包原配电池,法院:按购车价“退一赔三”

2022-09-05 13:01:00 - 澎湃新闻

原标题商家出售新电动车调包原配电池,法院:按购车价“退一赔三”

新买的电动车原厂配石墨烯电池,消费者买回家后发现已被商家换成价格较低的铅酸蓄电池,想换回“原配”还得加钱。9月5日,澎湃新闻从温州乐清市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结了这起消费者维权纠纷案件,认定商家私换原厂电动车电池后出售给消费者构成欺诈,判决商户向消费者按整车价格“退一赔三”。

2022年3月,张女士在温州乐清某电动车商行花3500元购买一辆二轮电动车。隔日,张女士经查询电动车内电池检测二维码发现,车内电池为铅酸蓄电池,这与商家广告宣称的石墨烯电池不符。张女士通过电话与该电动车品牌官方进行了核实,确认该款电动车出厂标配石墨烯电池。

张女士随后电话质问商家为何电池型号不一致,商家承认将车内的石墨烯电池更换成了铅酸蓄电池,并表示在销售时就没说是原厂电池,如果现在想要更换石墨烯电池还需额外付钱。双方协商未果,张女士将商家诉至法院。

乐清法院审理认为,案涉电动车经品牌官方客服明确采用的是石墨烯电池,但商家向张女士提供的电动车却更换为铅酸蓄电池。商家明知其出售的电动车与原厂电动车存在差异,但并未如实告知这一重要事实,构成欺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故判决商户退还购车款3500元,并赔偿货款总额三倍即1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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