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位扶持!濮阳制定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2023-09-05 18:44:34 - 濮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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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我市氢能产业发展步伐,推进郑汴洛濮氢走廊与郑州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融合发展,近日,我市制定《濮阳市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扶持办法(2023年修订版)》,对我市氢能产业给予了相关支持政策。

加大绿氢制备扶持。建立氢能制备、检测服务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行政审批。鼓励企业发展风电、光伏、生物质等绿氢,对绿氢出厂价格不高于同纯度工业副产氢平均出厂价格,且用于本市加氢站加注的,按照年度累计供氢量给予补助。对绿氢制备企业给予一定风电、光伏等指标配备支持。

加强氢能储运支持。对新建高压气态、低温液态、无毒有机液体及固态等储运氢项目,给予设备(含软件)实际投资总额10%的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600万元。对拥有10辆以上氢气运输车辆(单车载氢量200千克以上)的运输企业,从事本市所产氢气对外销售运输业务的,按照年度累计氢气实际承运量,给予每千克2元、每年最高200万元的运营补贴。

加快推进加氢站建设。优化加氢站建设审批流程,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和“一站式”行政审批管理制度。鼓励在新建的加油、加气、充电场站内预留加氢设施空间;现有加油、加气、充电场站符合相关规范和安全条件的,无需另行办理加氢站规划选址、用地手续,经审批可以利用现有土地建设加氢站、综合加能站。在开发区、物流园区、静脉产业园区、建筑产业园区、公交场站内,企业可以利用工业、仓储用地建设不对社会开放的自用单纯加氢站。

实施加氢站运营补贴。对于氢气零售价格不超过每千克35元的加氢站,按照每年氢气实际销售量实行逐年退坡的运营补贴政策,每年每座加氢站氢气运营补贴最高200万元。

加快交通领域商业应用。鼓励政府投资项目优先使用氢燃料电池车辆,对使用氢燃料电池车辆的投标单位给予加分奖励。设立国有独资或控股、参股的氢燃料电池汽车租赁公司,开展采购、租赁氢燃料电池车辆等业务。市、县(区)新购置或更换(含租赁)公交车、环卫车、物流车、市政工程车、叉车、医疗车等车辆,优先选用氢燃料电池车辆。实施车辆运营补贴。对符合相关补贴类型、条件的营运车辆,给予运营补贴。

加大能源领域推广应用。支持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居民小区、学校及医院等场所安装使用氢能热电联供设施。每个项目根据热电联供设备装机量,对投资建设的企业按每千瓦8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300万元。

培育壮大行业骨干企业。本地企业转型制氢、氢能装备等产业,投资建设氢能项目,设备投资总额超过5000万元且于两年内建成投产的,项目竣工投产后给予设备投资额10%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1000万元。对年氢能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企业,分别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对本市生产企业新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的燃料电池汽车单一新车型,给予每款车型公告费用50%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总额最高1000万元。

支持氢能企业及产业项目落地。对研发能力强、制造水平高、产品质量优的氢能项目落户本市,按照相关招商引资支持政策执行。对氢能制储运装备、氢燃料电池及关键零部件、氢燃料电池汽车制造等知名生产企业落户本市,经认定填补本市氢能产业链空白的,实行“一事一议”优惠政策。对引进企业上年度销售燃料电池汽车零部件产品年累计销售金额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按经评审的年销售金额的3%给予资金支持,每年补贴最高500万元。

支持企业进行科技研发创新。对企业上年度新购置的研发和生产设备投资总额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设备投资总额30%的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贴最高1000万元。支持企业专利技术转化实施,对企业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并在我市辖区内实施产业化的,每项奖励50万元。对氢能装备产品认定为国家、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

加大金融扶持。设立规模不低于200亿元氢能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并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扩大基金规模。对氢能企业按约定实际用于生产、经营、研发的银行贷款,按照上年度银行同期贷款实际利率,给予最高不超过三年、每年最高300万元的贴息补贴支持。

记者袁冰洁

编辑:刘思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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