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违规搭建“阳光房”被拆除

2024-09-05 06:30:39 - 南宁晚报

本报讯(记者韦常智通讯员方仁俭)小区的公共露台为业主共有,却有人想独自占用。近日,有市民拨打南宁市12345热线反映,位于兴宁区兴东路的瀚林美筑小区,某栋单元楼的公共露台,有人违规搭建阳光玻璃房,把公共露台变成自家用地,不仅破坏小区整体性,对公共露台的结构、承重等造成影响,还侵占了其他业主的权益,影响邻里和谐。

“接到热线反馈的投诉信息后,我们安排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发现市民反映的情况属实。”兴宁区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负责人介绍,调查中当事人说看到自家房屋旁这块空置露台,觉得放着是浪费空间,便萌生违建的心思,加上以为执法部门不会发现,于是用铝合金搭建了阳光玻璃房,打算用于堆放杂物。

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小区的公共露台区域属业主共有,任何业主不得擅自将其变为私有。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兴宁区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先后向当事人下达《接受调查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接受处理的公告》等法律文书,要求当事人整改恢复原状,但当事人并不积极配合。

执法部门与该小区物业多次上门,向当事人解释违建的危害以及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争取当事人的理解与配合。经多次沟通,当事人承认自己的违建行为,对拆除玻璃房表示支持与理解,同意由执法部门助拆。

9月3日,兴宁区组织多部门联合执法,依法对该违建点进行整治。考虑到违建点位于单元楼出入通道上方,且拆除作业存在一定安全风险,执法部门提前做好安全预案,在违建周边道路设置警戒线,坚守现场督导指挥。本次行动将该处公共露台违法加、扩建部分拆除完毕,拆除违法占地面积35平方米、建筑面积3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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