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减负“苦处”“难处”在哪?

2024-09-05 09:18:07 - 封面新闻

基层减负“苦处”“难处”在哪?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若干规定》的出台,健全了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长效机制,鲜明树立了用改革创新的办法为基层减负赋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工作导向,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制度遵循。基层减负,迎来发力冲刺时刻。

基层减负“苦处”“难处”在哪?

基层负担重,各有各的苦处。最近,中央通报3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其中一些案例情节之离谱,叫人瞠目结舌:有“借调时间超过20年”的,有“一年开800多次会”的……凡此种种,尽管是特殊个案,但也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基层的某些状况。

案牍主义、文山会海,依旧存在。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发文、开会、填表、写材料、搞汇报等等程式化的工作占比畸高,有限的人力、精力被大量空耗。杂事太多,干货太少。空对空的多,实打实的少。久而久之,不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被消磨,身心俱疲。

新场景、新工具,滋生新束缚、新压力。新的社会语境、技术环境,意味着必须有新的治理体系、治理方式与治理能力与之适应。这个过程,是体制机制迭代升级的过程,但也衍生了种种新问题。比如说,“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签到、打卡、刷分轮番上阵,基层干部“正事没空干,时间都花在手机上”,有苦难言。

管辖变虹吸,事权人权财权分配失衡。在现有的运转秩序中,局部还存在着“以上压下”的情况。要用钱时,自上向下搞摊派。要用人时,自下而上搞借调。更有甚者,“借调”的干着、“在编”的看着。在一些地方,上级机关人浮于事,下级单位捉襟见肘。资源的错配,自然会造成基层过载、超压。

基层减负“苦处”“难处”在哪?

基层减负“苦处”“难处”在哪?

就如同电子系统用久了会卡顿,比之复杂得多的公共职能系统,在年深日久的运转中,同样会产生各种“冗余”“碎片”“痕迹”“bug”拖累进程,这背后的成因,既有思想认知维度的,也有组织实践层面的。

以责任交割取代责任履行,“向下管理”变相施压。基层负担重,中间层或者说中间体难辞其咎。现实中,某些中段部门遇事畏搪,非但没有当好“上传下达”“上下衔接”的枢纽,反而是甘当“甩手掌柜”“不粘锅”“二传手”。不是当施工队,而是当分包商,把任务原样不动乃至层层加码推给基层,后者当然不堪重负。

以数量化堆砌取代质量化评价,“考核膨胀”挤压空间。干事必考核,工作必留痕,这看似合情合理,然而,在具体操作中,却是多有异变。一些地方将“考核”事无巨细、深度拆解,甚至搞出了“千分制”“双千分制”等,看似严丝合缝、定责定量,实则多是形式大于实质,表演性质的“量化管理”不可避免地加剧了内耗。

以过程过场取代结果导向,“具体工作”被无限拉长。基层工作千头万绪,而其中,很多都属于周边性、衍生性、附随性的事项。很多可大可小的事情,明明可以举重若轻,可偏偏被安排“小题大做”。事前的论证、酝酿、请示、敲定繁杂冗长,事后的总结、梳理、汇报、分享没完没了。到头来,事情没做多少,整个人却已累得不行。长此以往,自然不得不感叹,时间都去哪儿了?

基层减负“苦处”“难处”在哪?

形式主义新变种层出不穷,形式主义滋生原因隐蔽复杂。最近出台的《若干规定》,从7个方面、21条具体规定,明确点出老问题新情况,聚焦“小切口”设定“硬约束”,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制定出台为基层减负的制度规范,并提出要设立“长效机制”,体现了真抓实干的导向和动真碰硬的决心。这提醒我们:基层减负,要拿出“十分耐心”,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拿出“十分落实”,聚焦真问题、拿出真办法;会弹“十指钢琴”,避免“按下葫芦浮起瓢”。

分清表象与源头,明晰权责与考核。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压力甩锅、作秀调研、扎堆考核、重痕轻效……这些基层形式主义问题,表现在基层,根源却可能在上级,不能病根在源头、表象来服药。要规范明晰基层权责,建立健全职责清单,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理顺部门间权责体系和上下级权责界限,让基层能心无旁骛地做好自己的“责任田”。      

把握重点与全面,减负担不减担当。《若干规定》鲜明树立了用改革创新的办法为基层减负赋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工作导向。减负不是鼓励躺平,树立更科学的考核导向也不是不求考核。面对千头万绪的工作,既要把握当下重点,坚决和形式主义斗争到底;也要兼顾工作,让“减负”和“赋能”同向发力,让基层“强身”和机关“瘦身”有机结合起来,精简无效考核,为担当者担当,树立实干担当而非空耗内卷的基层干事氛围。

兼顾短期与长期,加强整治更建机制。一方面,针对《若干规定》明确点出的违规借调、文山会海、繁琐考核等“小切口”的问题,要针对性整改,以坚定决心,发现一个整治一个;另一方面,也要将问题整改与专项整治、长效预防结合起来,设立长效机制。如,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对整改问题“回头看”;对同一类问题举一反三,以一起案例解决一类问题;严管与厚爱结合,监督与激励机制并行,让老问题逐渐减少、新问题难以蔓延、正确导向深入人心。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以改革担当精神推进基层减负,才能让减负成果有保障,让人民期盼有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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