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绿色债券累计发行超过3.7万亿元
转自:中国环境网
9月5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邀请了人民银行副行长陆磊、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李红燕等介绍相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同时因为绿色发展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和众多涉及领域,具备了旺盛的资金需求。正因此,绿色金融成为了绿色发展在金融领域所形成的新型供求关系。
今年,中国人民牵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从优化标准体系、强化信息披露、促进产品和市场发展等方面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具体举措。中国人民银行用好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产品,发挥碳减排支持工具作用,为绿色产业发展提供更多资金支持。
“我们全力做好科技、绿色、普惠、养老和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大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力度。围绕绿色金融,人民银行坚持‘先立后破’的原则,支持更多金融资源向绿色低碳等领域加速聚集。”陆磊说。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二季度末,绿色贷款余额是34.76万亿元,同比增长了28.5%,其中碳减排支持工具累计撬动了碳减排贷款超过了1.1万亿元;绿色债券余额1.99万亿元,累计发行超过了3.7万亿元。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工作机制,持续加强产业部门、金融部门、经营主体的跨部门、跨领域协同合作,共同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
“我们总结探索出了绿色金融发展的有效途径,初步总结了一下,就是‘两个立足、三个要素’。所谓‘两个立足’,就是既要立足绿色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更要立足传统产业的绿色转型。‘三个要素’是货币信贷政策要有力,金融市场工具要管用,部门协同要有效。”陆磊表示。
正因如此,中国人民银行下一步将对照美丽中国建设总要求,出台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一系列政策安排。同时,研究扩大碳减排支持工具的支持范围,延长政策期限,扩大再贷款规模,为绿色发展和低碳转型提供更多低成本资金支持。
同时,在完善政策体系方面还要将金融机构支持绿色低碳的表现纳入绿色金融考核评估范围,加强评估结果运用,以引导更多的金融资源流向绿色低碳领域。在丰富金融市场工具方面,要高标准建设绿色债券市场,强化绿色债券发行、存续期和第三方评估管理,特别要防范漂绿、洗绿等问题,进一步丰富绿债品种,拓宽绿色产业融资渠道。
“我们还将加强部门协同。建立健全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完善绿色金融政策保障体系,提高绿色金融标准的系统性、一致性、权威性和可执行性。”陆磊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