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对金振欣、张均华等6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2024-09-05 11:23:09 - 正义网
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检察院
公告
东检民公告〔2024〕4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东阳市南马镇葛府村葛三自然村、东阳市南泉渣土清运有限公司、金振欣(公民身份号码:330724******5612)、张均华(公民身份号码:330724******5635)、邵国军(公民身份号码:330724******5615)、邵雪强(公民身份号码:330724******5619)非法占用农用地破坏生态环境,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将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检察院510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86655925
特此公告。
2024年9月5日